翻牆入院後,入目的是一個寬敞的天井,再進去是座大廳。

“啪嗒!”

鈴木晴明走進大廳後,先是掏出一個打火機點燃,藉著火光檢視了一下大廳裡的情況。

只見大廳裡擺放著幾張紫檀木的桌椅,倒是有幾分大戶人家的氣派。

“呼——”

鈴木晴明走到桌子旁邊,用打火機點燃了放在桌子上面的蠟燭,這才如釋重負的鬆了一口氣。

與此同時,隱居在鬼屋裡的那些“女鬼”們,也發現了鈴木晴明這位不速之客。

不過看在鈴木晴明只是一個小孩,而且又長的那麼可愛的份上,她們倒是沒有像往常一樣,直接裝鬼嚇人。

畢竟外面天都已經黑了,鈴木晴明年紀又那麼小,如果真的扮鬼把他給嚇走的話,萬一他不小心在樹林裡丟了小命,那就真的是造孽了。

鈴木晴明在大廳了坐了一會兒,發現莊家的那些遺孀,並沒有主動現身的意思,這才拿起桌上的蠟燭,向著後院的方向走了過去。

沒錯!

鈴木晴明所在的這個鬼屋,其實就是莊家大屋,也就是雙兒和莊家遺孀們隱居的地方。

說到這些莊家遺孀,那就不得不提起,清朝的第一樁文字獄——明史案了!

曾任天啟內閣首輔的朱國禎愛好著述,致仕後寫了一部《明史概》。

順治8年,朱家家道中落,後人為謀生計,將未出版的書稿,賣給了鄰居富戶莊廷鑨。

莊廷鑨少年得志,成年後卻因病眼盲。

受同為盲人的左丘明影響,他立志要寫一部史書。

只可惜莊廷鑨對史記所知不多,便購買了朱國禎的明史遺稿,召攬了江南一帶有志於纂修明史的才子吳炎、潘檉章等十六人加以編輯。

這部史書以朱國禎視角為基礎,加上南方人心親明思想,書中一律奉尊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增補明末崇禎一朝事,所提及的清朝部分多為當時“不可說”之語。

如稱努爾哈赤為“奴酋”、清兵為“建夷”,對抗清將領壯志未酬的惋惜,以及降清將領的憤慨,無一不觸犯清朝政府的禁忌。

《明史輯略》編輯完成不久後,莊廷鑨就因病去世了。

其父莊允誠為實現其未盡的遺願,順治17年將書刊刻發行。

為顯示該書的權威,《明史輯略》發行前,莊允誠特地找來前禮部官員李令皙寫序,並將江南名士茅元錫、吳之銘等十八人的名字一併列為著作者。

順治18年,被罷職的歸安知縣吳之榮,試圖告發莊廷鑨著反書《明史輯略》,想以此作為功勞謀求復職。

接受告發的官員曾接受過莊允誠數千金的賄賂,拒不審理,反將此事和告發內容轉述給莊允城。

莊允城得知此事後,卻不以為然,只是將其中被告發的句子改掉,又繼續刊刻發行。

吳之榮立功心切,見到自己的毒計沒有成功,越發想將事情鬧大,最後驚動輔政大臣鰲拜等人。

當時康熙尚未親政,鰲拜作為輔政大臣,責令刑部官員徹查此事,並嚴厲處置涉案的相關人員。

始作俑者吳之榮,因忌恨當地富商朱佑明(朱佑明時常不顧忌吳之榮臉面,而得罪了該人),使了一招狸貓換太子之計,將序言中提到的“朱氏原稿”的“朱氏”歸於朱佑明,即誣告該書原作者為朱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