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斯還沒抽完這根菸就狠狠地把它碾滅在了菸灰缸裡面,然後看著眼前的西蒙恨恨地說道:“千字八十我們不要了,對此我希望可以把版稅分成提高到16%”

他對這些出版社失望至極,果然,和他們報社一樣的都是血腥的資本手段,表面上看似為你著想其實已經把你的後路給斷絕了,無論是雙日還是西斯特。

“不不不, 馬爾斯,我絕對不能這樣做,這樣吧,我在原有的基礎上再給你加一點,千字還是80美元,版稅我給你提到9%, 這已經是極限了,我的許可權內只能做到這麼多了。”

呵...所謂的許可權只不過是資本家的藉口罷了,馬爾斯當然不可能只滿足於此, 於是倆人就這個問題討論了很久,光是咖啡都喝了兩壺,最後談到的是千字60美元版稅11%,談到這裡之後西斯特是無論如何都不在鬆口了。

馬爾斯知道這基本上也到達了極限了,不過他也留了個心眼,周秉昆一共是寫了差不多一百多萬字,而他只是拆分到哈利第一次打敗伏地魔然後崑崙山學院的陳默出現,這大概是二十多萬字,至於剩下的,等這一本書賣完了之後就肯定不是這個價錢了。

西蒙自然是不知道馬爾斯打的什麼主意,而且他也覺得對這一本書來說二十萬字已經不少了,並不認為作者已經寫完了,畢竟市場反應這個東西誰知道呢?

倆人簽訂了合同,經過計算這一本書是256千字,首印定在了兩千本,本來馬爾斯是很不滿意的,但是奈何西蒙說他們也是要承擔風險的,大概需要支付給馬爾斯的是一萬五千八百人民幣, 這樣一看兩千本也就是四百多塊錢而已。

但是賬不是這麼算的,一千本如果買的比較好的情況下甚至用不了幾分鐘就會賣個乾淨,但是這畢竟是新人新書,還是需要好好的宣傳一波的。

當然這一萬多美元還是要交稅的,要說面對這一萬美元馬爾斯難道不心動麼?

他當然心動,但是他相信周秉昆,他覺得周秉昆絕對不止這幾萬美元的,因此扣除一部分無法避免的稅之後大概是剩下了一萬三千美元,出去自己的兩成馬爾斯特意在紐約銀行開了個戶先把周秉昆的一萬美元存了進去,打算等下次取得時候再給他。

畢竟這個時候國內美元都需要兌換成外匯券才能花銷,所以馬爾斯只能是先給他存了起來。

西斯特的動作還是很快的,剛簽定完合約就拿著準備印刷工作了,幸好周秉昆這部分沒有什麼華夏特有的文化,英文水平也是相當不錯,所以需要修改的都是一些無傷大雅的小事情。

這兩千本印刷出來的時候先是給馬爾斯送過去了兩本,一半是留在美國本地售賣,一半是在英國去進行售賣,當然了英國那一千本是在本地的印刷廠印製的, 畢竟跨洋運費也不便宜。

美國的定價是在兩美元一本,而英國是則是一英鎊的價格,這並不算便宜,但是由於選用的紙張和油墨質量不錯,因此也算不上很貴,大概就是普通人一天的飯錢,而且還是日常的那種吃喝。

在英國的宣發是由西斯特全面負責的,而美國這邊本來是要馬爾斯和西斯特兩者聯動來運營,結果雙日在紐約日報裡面橫插一腳,導致馬爾斯的文章無論如何都發不出去,因此馬爾斯氣的直接把這篇文章給自己出版社的死對頭寄了過去。

死對頭一看還挺樂呵,自己的對手紐約日報的記者寄來的一篇新聞,自然是要發行咯,這用來打擊紐約日報多好,畢竟老美‘言論自由’嘛!

英國,霧都。

福爾斯是碼頭運輸公司的一名會計,名師就喜歡看一些什麼的,這天他來到書店問老闆有沒有什麼新的推薦。

“諾,這是一本來自東方的神奇小子所寫的魔法。”

???你確定不是在逗我,東方人懂什麼魔法!

福爾斯雖然很不屑一顧,但是他還是想要買上一本,看看這個所謂的東方小子究竟有多麼的頭鐵,竟然敢寫他們這裡的魔法,雖然面對一英鎊的價格他有些猶豫,但是想想也不過即使自己去喝幾杯酒的錢而已,所以還是買了一本。

等他上班的時候,實在是無聊就想開啟這本書批判一下,沒想到這一批判就徹底批判進去了,這不就是原汁原味兒的英倫風格麼?肯定是噱頭,這本書絕對不是什麼東方人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