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棠愣愣的看著孟浪。

原來……那些東西是用來……

“孟先生,方便的話,能告訴我你安裝……這種裝置的目的嗎?”

汪兆平猶豫了一下,用盡量委婉的語氣問道。

嚴格來說,這種裝備屬於打法律擦邊球的違禁裝置,不過出於一位刑警的職業操守,汪兆平並沒有先入為主的下結論。

“方便是方便,不過要是你們方便的話,希望也能回答我一個問題。”

對於孟浪突然的反客為主,汪兆平顯然愣了一下。

“您請說。”

“我剛剛偶然聽到,你們似乎是認識這個歹徒,是嗎?”

“呃……這個,是的!”汪兆平臉色有些不自然起來。

雖說袁厲早已經不是刑警隊的成員,但畢竟是家醜。

“袁厲他在三年前,還在我們刑警隊擔任要職,算是我們的同僚,只不過後來由於自身腐化,所以被關了三年,近期才剛剛出獄。”

所有不知情的人聽到這個訊息,全都瞪大了眼睛。

“我就說,這個歹徒貌似有兩下子,原來真是受過訓練的。”閆薇薇恍然。

“實不相瞞,袁厲他曾經是省格鬥大賽的亞軍,所以對於他居然會被……兩位擊敗,我也是十分驚奇的。”

“嗯!懂了!”孟浪捏著下巴點了點頭,旋即像是不經意道。

“誒,對了,林律師,我記得法律上似乎有個什麼什麼家屬迴避的條款吧?”

林海棠愣了一下,看到孟浪意味深長的眼神,心念電轉,很快便反應過來。

“不錯!法律上是有這種‘迴避制度’!”

“所謂‘迴避制度’,是指作為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必須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如果在執法過程中發現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或親屬關係的,執法人員應主動提出迴避申請,以免影響依法、公平、公正執法。

另外,執法人員首次向當事人收集、調取證據的,應當告知其有申請執法人員迴避的權利,避免當事人因法制觀念淡薄而不懂得維護自身的權益。”

林海棠說到這裡,汪兆平要是再聽不出話外之音,那真是在警務系統白混了這麼久。

很顯然,袁厲既然是前刑警系統的人,那麼在場的這些警官中,有沒有可能會因為舊識的關係,產生包庇,或者有傾向性執法的可能呢?

這可能性決不能說沒有。

“呃……對不起,這事的確是我的疏忽!”

汪兆平臉上閃過一絲尷尬。

他轉頭看向在場的一位男性警員。

“林威!”

“是!”林威起身,臉上浮現一絲不自然。

從隊長不像平時的樣子叫他小威,而是直呼全名,他就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了……

果然,汪兆平臉色嚴肅道,“鑑於林威與犯罪嫌疑人是曾經的上下級關係,出於迴避原則,現將林威調出本案刑偵組。

調查期間,直至調查結束,任何人不得向他透露任何調查細節,都聽明白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