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林誠,忙是忙的,只不過任務清了許多。

“不用了,我買了輛腳踏車,騎車就行了。我們直接在金鷹廣場見面吧,就門口那家奶茶店。”

很快,顏沁就回復了訊息。

“好的!”

林誠放下手頭的瑣事,在一陣挑選後,抽中了新買的法拉利458。

這裡價值600萬的超跑,自從進入他的車庫,就沒開過幾次,一個月的時間,公里數連兩百都不到。

鮮紅色的法拉利啟動,v8引擎一陣轟鳴,很快就在路人羨慕的眼神中,停在了金鷹廣場的門口。

顏沁穿著一身略顯清涼的英倫學院風,配著條格紋短裙,手裡捧著兩杯奶茶。

“喏,給你買的!”

她伸手遞過一杯,稍稍有點涼了,估計是在這裡等了挺久的。

“好……”

林誠本想開口說一句“好久不見”。

可是話到嘴邊,他瞬間反應過來,這句話反而像個分手lag。

言語,改成了行動!

突然,他就緊緊抱住了眼前的女孩,依偎在她的耳邊輕聲說道,“好冷,讓我抱一會兒,暖暖身子。”

“你都開上法拉利了,車裡難道沒有空調嗎?”顏沁紅著臉,說著不著邊際的話。

顯然是被林誠的突然偷襲,打得毫無還手之力。

“跑車嘛,夏天熱,一上車就得脫衣服。冬天冷,一上車就得抱著你!”林誠打趣道。

“咦咦,我才不信呢!”顏沁的眼眸,泛起微微淚光,心裡剛生出的決心,卻在林誠的溫暖中,無形消融。

“記得你說過,第一次認識我,是因為那次的全校檢討,第一次喜歡我,是因為那一首歌。”林誠說道。

“對呀,怎麼了嗎?”

顏沁有點不明白,為什麼他會提起這些往事。

“我再給你唱首歌吧!”

林誠鬆開懷裡的女孩,走向了路邊一個街頭演唱的流浪歌手。

他摘下了手上的間金勞力士,價值14萬的迪通拿,隨手丟給了那位流浪歌手,“14萬的勞力士,麥克風借我5分鐘,這表就是你的了!”

咕嚕!

歌手嚥了咽口水,看著那隻勞力士,又看了看眼前近在遲尺的樂壇巨星,“林先生,我是你的粉絲啊,你想用隨便用,多少時間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