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長生》完本,千萬存款!(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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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想也知道,如果按照起星的方式計算均訂成績,10萬均訂是肯定不止的,或許20萬均訂都可能不止了。
要知道《長生》每個月光在移動閱讀的稿費分成,就超過70萬,那邊可是直接扣掉六成,剩下的四成再由起星和林誠分。
哪怕靠著六成渠道的優勢,林誠最終也只能拿到24%的銷售收入。
而林誠在起星的分成比例,則是高達70%。
將近三倍的分成比例差距,卻能拿到不相上下的稿費收入,這其中還沒算上網站買推薦的成本。
真要細算起來的話,《長生》在那邊的均訂成績,至少都是起星的四倍以上,猜一手20萬均訂,還真不是誇張!
“寫完了?”
一罐冰鎮的百事可樂,貼到了林誠的臉頰。
是顏沁來了。
“是啊,寫完了。”
“終於寫完了!”
林誠點了點頭,有種如釋重負的舒暢。
“你為什麼要這麼努力啊?”
“其實,你光是寫的那幾首歌,就能賺很多很多錢了吧!”
顏沁非常不解的問道。
她可是知道,前陣子三大通訊公司,都跟他簽下了手機彩鈴的合同。
就跟這種網路小說差不多,按付費彩鈴的次數算錢,賣的越多,他就賺的越多。
《錯位時空》、《阿刁》、《追夢赤子心》、《我最親愛的》,幾乎每一首都是最熱門的手機彩鈴。
這一年下來,單單這部分的收入,恐怕都是一個相當誇張的數字了。
更何況還有實體唱片的銷量,那邊也是源源不斷的收入進來。
“小說和歌曲一樣,都是一種被動收入。”
“我現在努力,多寫幾首歌,多寫幾本書,這些錢就會每分每秒的不斷湧來。”
“這就好比開礦一樣,開的越快越好,開的越多越好。”
這是林誠能解釋的。
而他不能解釋的是,無論是歌曲,還是小說,對他來說都有一定的保質期。
過期不候啊!
原作者有實力擺著,就算被他抄了,人家一樣能寫出更好的歌,更火的小說。
但是林誠不同,過了保質期,就徹底沒了。
“那你現在賺了多少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