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芳的腦子,一時短路,理解不過來了。

上次在商場的歌唱比賽,拿下5萬塊錢的獎金,就已經震撼她好長一段時間了,逢人就吹噓。

後來在北陽電視臺上,看到兒子的畫面,就更加得意了。

相比之下,那段在網上播放量高達87萬的影片,反而沒覺得有什麼。

可是!

校歌?

自家兒子寫的一首歌,居然被北陽中學當成了校歌?

整個縣城最好的高中,以後五年十年,甚至是二十年三十年,所有老師所有學生,都得唱她兒子寫的歌。

這要是傳出去,不是面子的問題,而是光宗耀祖啊!

以後她兒子,就不是鄰居家的榜樣,不是親戚眼裡的好孩子,而是整個北陽縣的一段傳奇了。

“不是,阿誠,你是有幾分才華。”

“你會寫歌,會唱歌,爸媽都很高興。”

“特別是還拿了獎金,人家唱片公司的,都上門想找你簽約。”

“可是,你說你寫的歌,變成了北中的校歌,這玩笑可就開得有點大了。”

“做人啊,首先一點就是要誠實,而不是……”

還沒等老爸語重心長的講起大道理,林誠就把手機遞了過去。

“我們校長的電話,你問他吧!”

幾分鐘後,電話結束通話。

無論是陳敏芳,還是林正華,看向兒子林誠的眼神,都截然不同了。

校歌!

真的是校歌!

作為北陽中學的校長陳智強,在電話裡親口告訴他們,準備把林誠的那首《追夢赤子心》,作為北陽中學的校歌使用。

他還在電話裡,把這首歌一通猛誇,誇得天花亂墜。

歌名好,歌詞好,感情飽滿,寓意深刻,又容易唱容易學,特別能激發學生們的鬥志。

話裡話外的,陳智強還覺得,是學校佔了林誠的便宜,一分錢都沒收。

說是準備要給他頒一個榮譽校友和優秀畢業生的稱號,以後這事還要記錄在校史裡,存放進學校的檔案館。

“你這孩子啊,就是一點不好,太不誠實了。”

“這麼大的事,你怎麼現在才說?”

林正華笑得合不攏嘴,備上兩包華子,立刻就溜出去串門了。

想也知道,肯定又是逢人就吹,我家兒子怎麼怎麼怎麼。

“兒子啊,以後你不管做什麼,媽都百分百支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