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拒約環球唱片(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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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簽約和單曲,小光老師的語氣,明顯激動起來。
如果這事做成的話,那麼他以後,就是成功發掘一位超級新人,甚至是未來樂壇天王的伯樂。
這地位,蹭蹭蹭的往上漲啊!
“你說的簽約,是全約,還是半約?”
“簽約後的分成比例,是怎麼算的?”
“具體的合同,可以看一看嗎?”
林誠一問三連,問得小光老師人都懵了。
這小子不好忽悠啊!
別說是高中生了,就算是那些大學生,乃至是進入社會工作的年輕人,一聽到唱片公司簽約,錄單曲,拍MV,以後要成為大明星了。
一個個激動的,連親媽都不認識了。
而眼前這位17歲的高三少年,卻看不出有任何一點興奮或者激動,反而是異常的冷靜,接連問出的三個問題,都是牽涉到了最關鍵的核心。
尤其是“全約”和“半約”,這都已經是業內的專業術語了。
全約指的是,經紀約和唱片約,都簽在同一家公司。
也就是說,以後你的各種商演活動,廣告代言,都是歸這家公司,同時你的唱片發行,也是歸這家公司。
而半約就簡單多了,只簽約唱片部分,其他的和公司無關。
“這個……”
“我們當然希望是全約,最少是五年起步。”
“在這五年期間,我們環球唱片,會為你提供最專業的音樂指導,最強大的唱片製作,最廣闊的營銷渠道。”
“我們可是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連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的怕瓦落地,都是我們公司的簽約歌手。”
小光老師滔滔不絕的吹噓起來,就是對幾個核心點避而不談。
比如保底條款,比如違約金,比如分成比例。
比起那些誇誇其談,這些核心點,才是最關鍵的。
“這樣吧,只籤《錯位時空》這首歌的發行權。”
“詞曲編唱,都是我一個人,所以我最少要拿兩成。”
“如果這次合作不錯的話,下一首歌還是簽在你們公司。”
林誠想了想,淡淡說道。
這個問題,他已經考慮很久了。
現在的自己,雖然只是一個默默無聞的普通高中生,頂多因為顏沁的影片,在網路上有那麼一點的知名度。
可是以後呢?
林誠所掌握的,可是未來整整12年,數十首乃至上百首的爆紅神曲,每一首歌的商業價值,都是非常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