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小馬找大馬取經?(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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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的來說~這是一封來自大洋彼岸美利堅的律師函。
給小馬哥發這封律師函的人~不,應該說是公司,則是美利堅的一家叫做美利堅線上的企業。
陳理對這個公司有點印象~不過一時之間他並沒有想起來,可當他看到這封律師函的內容之後,瞬間就想起了這家公司的一些資料。
這個美利堅線上.是ICQ的母公司。
是ICQ~並不是OICQ,兩者看似非常接近,但並不是一回事。
可實際上~兩者之間,其實又有許多的聯絡。
ICQ~是以色列一家公司在1996年推出的一款即時通軟體。
這款軟體一經推出,即刻全球響應,憑藉著前所未有的創意很快在全世界擁有了大批的使用者。
哪怕是在當時網際網路不太發達的亞洲,市場使用者量也佔到了70%。
這款軟體在推出六個月之後,就成為了當時世界上使用者量最大的即時通訊軟體。
而在一年半之後~也就是在1998年的時候,ICQ被美利堅線上以2.8億美金的高價收購。
而且據說美利堅線上為了收購這家公司,還向ICQ的創始團隊額外支付了1.2億美金的費用。
也就是說~美利堅線上為了收購ICQ,花了足足4億美金!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交易的時間,可是1998年。這會的4億美金到底有多值錢~可想而知!
而或許正是因為看到了這次交易,所以當時的小馬哥~才搞出了這麼一個OICQ來。
是的~OICQ,其實就是ICQ的山寨品。
哪怕OICQ,也就是後來的QQ取得的成績遠遠超過了ICQ,可山寨的就是山寨的。
無論是從產品理念~還是操作方式,甚至就連名字都沒有放過。
OICQ和ICQ這玩意就跟後來的康師傅和康帥傅差不多一個意思。
當然~小馬哥之前這麼幹,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這玩意最早設計出來,其實是為了競標網路尋呼系統。
取個OICQ的名字~也無所謂,反正競標成功之後~這名字多半也會被甲方給改掉。
只是沒想到~這玩意竟然競標失敗了,最後小馬哥等人不得不自己來運營這個專案。
而這個時候~ICQ這款即時通軟體,其實已經進入了國內市場。
只不過~這年頭國內的計算機網際網路其實並沒有那麼發達,所以ICQ那邊根本就看不上國內市場,也沒有針對國內市場做什麼調整。
所以.在這個時候,OICQ出現了。
或許是想要藉助ICQ的名氣~藤訊那邊甚至連名字都懶得改,直接就繼續用上了OICQ這個名字。
說實話啊~這個時候的小馬哥,壓根就沒想過這OICQ會大火。
他們之所以運營這個軟體,其實就是想要取得一定的成績之後把這玩意給賣出去。
只不過他們沒想到~國外的ICQ賣了4億美金,而他們的OICQ竟然砸手裡了。
而這個時候~藤訊五虎其實就有點騎虎難下了。
畢竟費時費力費錢的搞了那麼久,總不可能還倒貼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