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該不該簽字?(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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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是一家新創辦的企業,新到......連名字都沒有。
當時鄧為民問陳理名字的時候,他一時半會沒想出來,就直接借用了系統所屬的“神農”。
可是當鄧為民去幫忙註冊這家公司的時候......卻被註冊成為了Divine Dran,也就是神龍!
而這家公司,註冊地是在開曼群島,不過陳理這可不是為了避稅啊!
其實國內很多人對於開曼~維京這些所謂的避稅天堂有一個誤解。
國內很多知名企業~他們的母公司註冊地幾乎都是在這些地方。
而因為這些地方几乎都是出了名的避稅天堂,所以很多人下意識的認為這些公司之所以在開曼這些地方註冊......是為了避稅。
可事實上~真是如此嗎?那還真不是!
尤其是對於那些絕大多數業務都在國內的企業而言,無論你在哪裡註冊,其實都是避不了稅的。
很多人都被網路上的一些營銷號給帶偏了,都誤以為這些企業把公司註冊地搬到了開曼~維京這些所謂的避稅天堂,就是為了逃避稅收。
但實際上...國家怎麼可能給你這麼明顯漏洞鑽?
賺了多少錢~該交多少稅,這都是應當應分的事。
那可能就有人奇怪了,既然這樣為什麼那些企業還要把公司註冊地搬到海外去?
首先~這些所謂的避稅天堂......其實主要針對的就是海外業務。
這些公司在華夏的營收,根本不可能因為你把公司搬到哪兒就可以不交稅。
即便是海外業務,也需要根據業務所在國家的法律來衡量。
當然~這些地方之所以被叫為避稅天堂,自然是有原因的。
關於避稅那點事,早就被那些資本方給玩出了花活,可這些基本上都是針對離岸資本。
其次~國內的那些企業把註冊地放到開曼~維京這些地方,其最大目的並不是為了避稅,而是為了......方便!
方便什麼?當然是為了方便投資~融資~上市~管理等多重原因。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融資和上市,而且也沒有外匯管制,資金可自由靈活地流動,極大地方便了企業的經營。
其實大家仔細研究一下就能發現,那些把公司註冊地放到海外的企業......最終選擇上市的地方几乎都是納斯達克或者是港股,而不是國內的A股市場。
當然了~陳理之所以在開曼註冊公司,既不是為了避稅,也不是為了融資和上市,他就是單純的圖一個方便。
首先是註冊方便,鄧為民隨便找了個類似中介的公司花了點錢就把這事給辦了,甚至全程都沒有人聯絡過陳理。
再然後......就是保密性了!
陳理很清楚自己的未來,他可不想以後被人掛到什麼福布斯排行榜去。
這跟華夏人的傳統觀念有一定關係,畢竟~財不露白嘛!
當然~這一次陳理讓大家簽字的公司,其實只是神龍公司下面的一個子公司。
其業務也僅僅只針對去年的那一次投資,也就是說這家公司,僅僅只針對紅色小馬的投資行為。
而新組建的這家子公司,陳理佔據了40%的股份,不在場的李源則擁有高達30%的股份。
再往下~分別是柳青青的10%,陳理父母的8%。
而陳理的二爸以及二姑,分別各佔5%,陳理的大姨,則只佔了2%。
這是陳理根據去年他的這些親朋好友們借出來的資金計算的。
陳理很清楚,其實用數字來衡量親情友情甚至是愛情,其實是一件很扯澹的事。
畢竟感情這種東西,根本不可能用數字來體現。
而且家境和經濟水平不同,其附帶的感情價值也不一樣。
就像陳理的大姨雖然只借了兩千塊給陳理,並不代表她和陳理之間的這份親情就真的要比李源拿出來的三萬塊重。
她之所以拿得少,是因為她自己本身擁有的就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