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察言觀色其實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心理學中有一門分類的專業叫犯罪心理學,其主要研究的是反映社會的犯罪心理和行為規律。

陳理自然是沒有學過犯罪心理學的,他甚至只在電視劇裡聽過這個名詞,但實際並沒有接觸過。

但是簡單的察言觀色,卻是一個合格的夜店營銷總監必須具備的。

其實不光是營銷總監,再比如官場,服務人員,會來事的銷售人員等等,幾乎人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關於察言觀色的“理論”!。

同樣的道理,其實人人都會察言觀色,因為每個人都有一套屬於自己用來認知其他人的理論。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第一印象!

第一印象好,是因為你的認知告訴你,這個人還不錯。

第一印象不好,是因為你的感覺告訴你,這個人不行。

當然了,這些都只是條件之一,事實並不能以偏概全。

就像陳理認定眼前這個叫李強的小子是小偷,主要是因為對方的慌亂。

其實面臨當時的陳理,李強有些緊張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三個高三學生莫名其妙的闖入寢室,一幫高一的小萌新下意識的就會緊張。

但是緊張跟慌亂其實是兩碼事,就像另一個姓李的同學,他雖然緊張,但是卻並沒有慌。

因為...錢並不是他偷的。

所以他會緊張,甚至會害怕,但是很大機率並不會慌亂。

其實當時李強的表現已經很好了,他刻意的把自己“偽裝”成一個有些不滿的高一小萌新。

為此,他甚至主動站起身,想要跟陳理“對抗”!

不過...他雖然站出來了,甚至還跟陳理“吼”了一嗓子,但是他卻連看都不敢看陳理。

如果是正常學生,在已經生氣發怒的時候,其實是應該死盯著陳理,甚至嚴重一下會跟陳理打起來的。

可是李強一邊很“強硬”的跟陳理對抗,但是卻不敢看向陳理。

從這一點來說,陳理“判定”李強就應該是那個小偷。

當然了,以上只是陳理的感覺,這玩意肯定不可能當成證據和事實判定的依據。

但是...陳理並不需要這些東西啊!

他又不是警察,也不是學校的老師,他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來給自己一個名正言順的理由!

反正就兩個姓李的小萌新,不是李強就是另外一個。

所以陳理直接出手,然後...就摸到了李強藏在內褲裡的錢。

還好如今是九月,二龍鎮的天氣還處於相當炎熱的階段,所以大家穿的也比較少。

再加上徐曉軍這三百塊錢並不是三張百元大鈔,而是兩張一百的,一張五十的,五張十塊的。

也正是因為有了這個厚度,所以陳理當時一摸就摸到了。

只是從細節上來說,多少讓陳理有些不能接受,但終歸結局還是不錯的。

錢被搜出來了,李強直接就崩潰了!

看吧!這就是不懂法的壞處!

如果是陳理,哪怕是錢被搜出來了,李強也完全可以不認賬。

他可以堅稱這些錢是他自己的,哪怕學校會去他家裡詢問,但是李強完全可以編造一個其他理由解釋這些錢的來源。

除非...丟錢的徐曉軍能證明這些鈔票就是他遺失的那三百塊錢。

但是這個證明可不是那麼好證明的,畢竟錢上有沒有寫徐曉軍的名字,也沒有特別明顯的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