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的一間旅店裡。”

“對方是昨天入住旅店的。”

“在手機裡有和這個一樣的留言。”

安指了指屍體背部的篆刻文字。

歌德一愣,隨後就嘆了口氣。

“發現屍體的人,該不會是死者的女友艾曼和他的好友蓋特,和蓋特的前女友珍妮之一吧?”

歌德略帶無奈地問道。

“是艾曼!”

女警點了點頭回答道。

立刻,歌德就確認了接到電話時的猜測。

喬.克伊爾的復仇!

很明顯,那位父親確定了兒子的死亡和魯迪、艾曼、蓋特和珍妮有關後,就展開了報復。

利用簡訊,將四人騙回了‘星城’。

然後,先殺了魯迪!

他要用屍體,威懾艾曼、蓋特、珍妮三人。

或者說,他要折磨這三人。

不論三人是報警,還是逃跑,這位父親都能夠達成目的。

報警的話,這位父親很樂意對方這麼做。

因為,這位父親要將四人對自己兒子的所作所為公之於眾。

然後?

再處刑!

公開處刑!

至於逃跑的話?

這位父親想必已經給逃跑者佈下了天羅地網,自然不介意和逃跑者玩一場貓鼠遊戲。

事實上,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位父親巴不得這樣。

因為,這將是公開處刑的一個重要環節!

甚至,歌德可以肯定,這位父親很恰到好處的挑選了‘報警目標’與‘逃跑目標’。

這並不困難。

只需要一丁點兒暗示。

或者更乾脆一點:欺騙。

用手機給報警的艾曼發簡訊,說:你報警,我就放過你。

用手機給逃跑的蓋特、珍妮發簡訊,說:你們只要逃跑幾天,我就放過你。

諸如這樣的手段,平時很難成功。

但在面對一具屍體的時候呢?

要知道,殺雞給猴看,是最容易成功的。

所以,在簡訊末尾,只需要新增一句,如果不照做,‘魯迪就是你(你們)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