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強硬的李楓逸(第1/2頁)
章節報錯
出於懲罰Twice的目的而不讓她們接這個代言的想法,樸振英是絕對不能說出口的。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私心。
只是這些,他都不能說出口來。
“楓逸,看你這話說的,你好歹也是我JYP公司的實權理事之一,你怎麼可能會沒有權利決定公司藝人的代言呢?”
樸振英乾笑了一聲之後,開口說道。
“那既然如此的話,那為什麼我之前在決定要Twice擔任我們公司品牌的形象代言人的時候,振英叔你非但不答應,還百般推諉,甚至想讓我換代言人啊?”
李楓逸的語氣聽起來顯得很生硬。
“在商言商,楓逸,我這都是為了你好啊。Twice滿打滿算現在不過只出道了一年而已,她們目前的人氣是沒有辦法和出道已久的前輩們比的。我真的沒有其他的意思啊。”
樸振英連忙解釋了起來。
他可不想被李楓逸誤會什麼。
要是李楓逸真的因為Twice暴怒之下要做點兒什麼整他JYP公司的話,那他可是完全承受不起這個代價以及李楓逸的怒火的。
“反正我就決定是Twice了,如果振英叔你這邊不同意的話,那我寧願去找其他公司的人氣藝人,也堅決不用JYP公司旗下的其他藝人。”
開玩笑,他李楓逸不管是入股JYP又或者是送歌幫助她們迴歸,又或者是這次的代言也好。可全部都是衝著Twice才會做的。
如果樸振英不放人的話,那代言的事情自然也就算了。畢竟,他李楓逸也不是什麼大善人冤大頭,JYP公司的其他藝人,與他有什麼關係?
他真正在意的,只有Twice。
“這……楓逸,你真的就不再考慮一下了嗎?”
一聽到李楓逸打算要繞過JYP公司選擇去接洽其他公司旗下的藝人之後,樸振英頓時就被他給嚇了一跳。
可是,直到現在,他依然捨不得放棄,還想要再盡力爭取一下。
只不過,他忘記了一點。
Melon這個品牌,是屬於李楓逸一個人的。選擇使用誰做代言人,是他的自由。主動權,一直都在李楓逸的手裡而不是在他樸振英的手裡。
“振英叔,我說過了,除了Twice以外,其他JYP公司旗下的組合我都不考慮。所以,要麼你同意Twice接這個代言,等著拿你的利潤,要麼整個JYP誰都不要再繼續想了。”
李楓逸直接一句話堵死了樸振英僅存的所有想法和退路。
要麼,你JYP放人等著拿屬於你們的利潤。
要麼,你JYP就什麼也不用想了。
“唉,也罷。楓逸,既然你非得要選擇Twice,那我也阻止不了你。畢竟你現在也是JYP的股東兼理事之一。”
樸振英是真的不想讓Twice接這個廣告。
可問題是他沒有辦法啊。
主動權不在他手裡掌握著。
如果不讓Twice接這個代言的話,那麼整個JYP公司都會被繞過去。可是讓Twice接下來這個代言的話,雖然JYP公司有利潤了,可是他樸振英的心理關又過不去了。
犯了錯的藝人,沒有受到懲罰不說,反而還得到了更好的資源。
這讓他樸振英找誰說理去呢?
今後,他又該拿什麼來管理旗下的藝人呢?今後簽訂的合約,還有什麼效力呢?
“振英叔,我知道你在想什麼,這次的代言,就當是給你和公司的一點兒補償吧。只要你還繼續把Twice當成旗下的藝人繼續捧的話,我保證,你今後得到的,遠比你失去的多的多。”
李楓逸又說道。
電話那頭的樸振英突然又不說話了,而李楓逸也不著急,就這樣等著他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