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李楓逸現在確實是名不見經傳,沒不像那些知名製作人一樣打出屬於自己的名氣。所以,如果他去其他娛樂公司的話,很有可能會遇到這種店大欺客的情況。

而樸振英純粹是因為實在是太喜歡這首歌了,所以才會給出一個業界良心價。

“不不不,樸社長我想你大概是誤會我的意思了。”

聽到樸振英的話之後,李楓逸這才猛然反應了過來,樸振英肯定是把自己的意思給誤會了才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哦?不知道我誤會什麼了?”

樸振英有些疑惑不解地問道。

“我雖然答應把這首歌給Twice當做主打歌用了,但是,我好像從來也沒有答應過要把我這首歌的版權給賣出去吧?”

李楓逸故意裝出一副疑惑的表情說道。

而此言一出,樸振英的臉色就又變了。

對於他們這些娛樂公司來說,遇到合適的歌曲,那是一定要想盡一切辦法把歌曲的版權給買下來的。

所以,在聽到李楓逸不願意把歌曲的版權賣掉的時候,樸振英才會覺得有些詫異。

“如果李先生你不願意把版權賣掉的話,那麼這個價格就不能給你了。”

是啊,如果說買不到歌曲版權的話,那麼樸振英自然也就不可能按照一億五千萬的價格來買這首歌了。

“沒有關係的,樸社長,反正我本來也沒打算要錢的。”

李楓逸搖了搖頭,表示自己根本就不在意這種小事。

“那你的意思是?”

這一下,樸振英是真的有些奇怪了。

他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賣歌的製作人,歌曲的版權不願意賣掉也就罷了,現在又說自己不要錢。

到底是什麼意思他也搞不清楚。

“我不要錢的意思是說,我要分成。”

聽到李楓逸的話之後,樸振英才總算是明白了過來。

“分成啊?”

樸振英沉吟了一下,而後開口問道:“也行,那你要多少?”

“歌曲音源、周邊、活動淨利潤的三成。”李楓逸說出了自己心中理想的價位。

“噗。”

樸振英差一點兒沒有一口老血當場就噴出來:“我說,李先生,您的這個價格,未免也太有些貪心了點兒吧?我們公司的錢,可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啊。”

“不好意思,樸社長,這個價位是我早就已經想好的,恕不講價。”

李楓逸輕輕聳了聳肩。

而樸振英也是仔細思考了起來,而後他開口說道:“三成實在是有點兒太多了,我最多隻能答應給你兩成。”

“那算了,我還是去問問有沒有別的公司需要這首歌曲吧。”

李楓逸自己很清楚這首歌的價值,如果樸振英看不出來的話,他相信肯定會有別人看得出來的,JYP談不成,他可以去Cube、可以去星船,甚至還可以去YG,去S.M.!

“額,等一下。”

看到李楓逸真的打算要離開了,樸振英這才有些著急了,連忙出聲喊道。(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