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女神璐亦絲,作為討伐娛樂圈醜聞亂象的領頭人,吹響號角第一人。

收割一大波同情和讚賞。

漲粉幾千萬,估計明天能破億。

老阿姨這波緊急操作,打了個漂亮勝戰。

她跟董事會和傳奇影視內部高層,足足開了2個小時會議,唇槍舌劍,力壓群雄,才做出這個決定。

她在賭命!

跟萬尼斯魚死網破太不值當,還不如,拼上璐亦絲的名聲和羽毛,打贏這場戰。

看到網上一面倒的罵勢,老阿姨終於放心睡了。

璐亦絲的宅男粉絲團,深夜還憤憤不平,要發起組織,天亮後去萬尼斯的經紀公司皇天娛樂門口扔雞蛋和番茄,被女神工作室半夜值班的運營官制止。

罵戰持續到凌晨。

有些鍵盤俠,實在被氣得睡不著,萬尼斯官博動彈不得,死得不能再死後。

他們乾脆攻佔跟萬尼斯同一個娛樂公司的其他藝人和萬尼斯小號。

集體打卡鞭屍。

並挖出好幾年前,娛記爆出的瓜,細品萬尼斯那些年坑害過的女藝人。

開罵!

……

對此還是一無所知的萬斯,見到律師後,才有變天的覺悟。

律師看過證據目錄,主張放棄無罪辯護。

只勸他坦白從寬,爭取主動招供減刑,因是犯罪中止的侵害未遂,又是初犯,爭取緩刑不是問題。

但社會影響過於惡劣,萬尼斯又是幾千萬粉絲的著名歌手。

法官估計會往重量刑,律師規勸萬尼斯一定要哭泣懺悔,表現出改過自新的誠意。

萬斯急了,怒道:

“你特麼是律師還是法官!我花錢請你,是為了脫罪!不是讓你判我刑!快想辦法把我弄出去!我要找神話電視臺那對婊子母女報仇!”

律師是位穩重的中年男人,聽了這番死不悔改的話,心理嘲諷:你小子是不知道,州局外頭聚集了一群要卸你三條腳的璐亦絲粉絲。

“保釋申請遞了,估計很難批,考慮你是公眾人物,也是為了保護你,案件還在調查,避免節外生枝……”

“你不行就直說!你不行,換律師!換個能把我撈出去的,給局長送錢也行,送女人也行!我一定要出去!見到神話電視臺那老孃們!”

律師多年從業經驗,本分老道的刑訴律師,跟聖馬特奧許多法官檢察官是同學,多年以來跟州局和法院關係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