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符合兇手足夠謹慎的作案風格。

城市並不是隨處可見泥沙。

萬一溫娜莎在公司365天24小時加班不回家呢?

所以兇手必須自行準備泥沙。

那麼兇手操控泥沙時,是不是得看得見現場,才能準確索命拿顱骨?

又找到一個小突破口。

卡爾趕緊寫下要點,筆記本上密密麻麻。

再者,道爾頓和尼爾的泥沙調查結果顯示,不包括已埋進建築物的泥沙,方圓幾里正使用泥沙的地方,連天台種花草蔬菜的土壤都沒放過,一共一百多處。

其中量較大的,跟案發現場泥沙主要成分一致的,一共十幾處,分別是:

舊樓翻新

正打地基的樓盤工地

盆栽批發商

體育學院的跳遠沙池

某酒店天台人工造景

大棚養雞場

流浪狗救助站

兒童公園沙池

某高階小區休閒設施沙池

動物園沙狼基地、黑猩猩籠區

水泥批發中心後院

……

兇手有可能從以上這些地方順手偷沙,用來殺人。

也有可能是跟這些地方有關聯的人,比如老闆、員工等。

排查起來,需要大量時間……

卡爾把動物園、流浪狗救助站、大棚養雞、盆栽批發這四個地方圈起來。

這些地方都養狗,羶味泥沙,很可能來源於此。

看完模擬現場,卡爾帶艾維斯下樓,去了蓮花小區後面。

他們測試了很多地點,都是能看見死者房間的。

試圖推斷出兇手操控泥沙殺人時,站的大概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