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戶部尚書,一直在想著有沒有錢,能不能支付這件事。

“本王都算過,只要重新量田,沒有天災,收得稅賦,完全沒問題。”

他在山東有經驗,田稅加商稅,這些人是養的起的。

“各縣官員也就二十個不到,以後肯定會增加,加上吏員三百,算三百五十。”

“每縣餉糧,加上補貼的伙食費,大概在兩萬石左右。”

“一縣糧田為二十萬畝計。”

“畝產兩石,稅二成即為八萬石,用掉兩萬石,還能上交朝廷六萬石。”

“且大部份縣糧田不止二十萬石。”

“每縣還有商稅,僅堵坊和紅樓的商稅,每縣也能收數萬銀。”

“少數田少的縣,由朝廷補給,總體來看,肯定沒有問題。”

從丁毅分配的吏員數來看,一個縣只要有五萬畝田能準時納稅,並能收起來,田賦就能達到兩萬石,就能養起全縣的官吏,有五萬畝以上,田賦還能有多餘的上交中\央財政。

而此時的大明朝一共有一千一百七十一個縣。(府州等沒算)

明朝按繳納田賦多少分為上、中、下三級。上縣6萬~10萬石,中縣3萬~6萬石,下縣小於3萬石,田賦和人口成正比,明朝的上縣至少兩三倍於下縣。

這什麼概念,就是原先明朝納稅,八成以上的縣,田賦都在三萬石以上。

按這稅賦算算,八成以上的縣以前就能供養的起丁毅現在的官吏,還能多餘。

而以前,可是有好多田都沒有算在收稅裡面。

這樣看看是不是明朝很有錢?

咱們再看看明朝以前的田賦。

洪武二十六年明朝田賦達到三千二百多萬石,太祖宣佈新墾田地永不起科。從此明朝田賦基本就穩定在了三千萬石的水平。

永樂年間由於安南的併入曾經達到過三千四百萬石,不過保持的時間不長,明朝放棄安南後又回落到三千萬石。

宣德時期,由於江南地區抗議田賦太高,不斷地故意拖欠賦稅(江南地區稅高是因為朱元璋報復當年江南民眾過於支援張士誠),朝廷內眾多官員也支援減免,宣德皇帝下令減免江南賦稅三百萬石,帝國的田賦的基準就降落到了二千七百萬石,直至明朝覆滅。

明亡時,按標準田賦就有兩千七百萬石,可是崇禎每年手上可用最多兩三百萬石,十分之一都不到。

也就是說,崇禎的的帝國一年也要開支到兩千五百萬左右。

丁毅現在每縣兩萬石,一千多縣,也就花費到兩千多萬石,加上府州和京城官吏和軍隊,估計最多五千萬石就頂天了。

而明朝時全國收稅田不足一半,計算的產量是每畝1.3石。

丁毅大面積推廣土豆紅薯,並且著重水利溝渠建設,看重農業生產,將來產量每畝兩石甚至三石都不會有問題。

加上稅田大帳增加,一年開支五千萬石,完全沒問題。

至於大明朝現在有多少田,歷史上各有說法,有說七八億的,有說十一億的。

丁毅現在也沒全統計起來,按1502年明廷統計為835.7萬頃。

按前兩年崇禎徵餉來看,又不一樣,當時崇禎徵餉一千多萬兩餉銀,朝廷是按七百三十萬頃面積為基數算,那大概為七億畝出頭。

但徵餉田地不包括大量勳貴和宗室、縉紳、官員的田,實際資料肯定遠遠超過七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