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丁大人,你不能這樣,你這樣幹了,以後沒有國家的船會到這裡來。”普利爾慌亂大叫。

丁毅揮手止住軍士:“那我願意再給一次機會你,你說這是什麼?”

普利爾臉漲的通紅,仔細想了想,終於道:“我不知道,我是從一個商人那換來的,用了十個便士。”

“我聽說,好像叫叫什麼交”普利爾仔細的想。

“橡膠,印第安人的讀音,這叫橡膠。”丁毅淡淡的道:“就是美洲土著,你們稱之為印度人。”

“對對對,就是叫橡膠,我尊敬的丁大人,果然沒什麼能隱瞞你。”普利爾大驚失色,沒想到眼前的明人居然認識,更沒想到這明人居然知道美州土著。

事實上這會也沒人叫他們印第安人,哥倫布當時以為那裡是印度(西班牙語indios),所以叫他們印度人。

“這是橡膠樹的樹汁做成的,你們的同胞,哥倫布,當年在西班牙女王的派遣下,登陸了美洲新大陸,從那裡看到過。”

“哦,上帝啊。”普利爾臉色大變,全中,眼前的丁大人,簡直像先知,什麼都知道。

普利爾當然知道,因為他在五年前去過“聖薩爾瓦多”,那是他同胞哥倫布登陸的地方。

然後他沿著哥倫布的足跡,他在美洲登陸了很多海岸,夢想找到黃金。

也就在那時,他得到這個橡膠, 但他並不覺的有什麼大用, 只是帶回來一些, 騙騙不懂的外國商人。

他不打算告訴丁毅實情,可丁毅還是說了出來。

“普利爾,你想要賺大量的銀子或黃金嗎?”丁毅這時道, 聲音充滿了誘惑。

普利爾眼珠一轉,嘿嘿笑道:“請丁大人, 指點迷津。”

“我不管你有沒有去過美洲大陸, 如果你願意跑一趟, 幫我帶回大量的這種樹的種子,我會付給你想像不到的報酬。”

“多少?”普利爾眼珠頓時瞪的老大。

丁毅回頭低聲問姚新漢, 他的船大概多大。

姚新漢低聲道,好像是相當於咱們一千料的。

“我願意用糖或生絲,裝滿你的兩艘大船, 或者, 給你一萬兩黃金。”丁毅沉聲道。

嘶, 隨著翻譯的話, 四周的人都是倒吸口冷氣,很多明人不敢相信, 一些生番能聽懂的也不敢相信,至於普利爾眼都聽綠了。

他瞪直了眼睛看向丁毅,腦海中已經開始在評估丁毅的信譽。

在剛下船的時候, 他已經打聽到了明人的信譽和在這裡做事的方式。

他們用扛木頭,賞銀, 引來當地部落幫忙,花錢僱傭部落幫他們做事, 從不拖欠,得到部落番族一至的認同, 逐步建立了和部落的聯絡,他當時就覺的,這明人的長官,比荷蘭人更聰明。

普利爾可是精明的商人,他想了想後,一咬牙:“我要兩萬兩黃金。”

“丁大人你是知道的,此去萬里,九死一生,五年前我去過後,再也不想去了。”說完他發現自己暴露了自己去過的事,但已經說出來,也沒辦法。

“好,就兩萬兩。”丁毅幾乎沒有猶豫,立刻答應:“但你要替我好好保護種子,因為我要在大員種活他。”

四周一片驚叫,趙大山嘴巴動了下,想勸丁毅,這破玩意值兩萬?還是黃金?

不過想想,丁大人每次做事都有原因,當下不敢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