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功。

很快,對方就把電子版發過來。

林辰道了聲謝謝。

然後,他聚精會神地開始看起來。

一共有十八章。

前面幾章還很正常。

都是華夏曆史中記載的。

可是從第六章開始,畫風就走遍了。

這位作者實地透過考察。

他認為鄭和到達過澳洲,然後並沒有立即返航,並且還到達了南極洲。

林辰眸子閃爍。

右手的大拇指向內託著下巴。

是啊,也可以去南極洲啊。

而且從作者所列的證據來看,也有一定的說服力。

南極洲面積很大。

大概有一千四百五平方公里。

礦藏資源更是豐富。

陡然間,林辰想起一件事情。

好像有個南極ng約。

隨意一搜,就出來。

“南極條約是指19xx年12月1日簽訂於xxx,旨在為了全人類的利益,南極應永遠專為了和平目的而使用,不應成為國際紛爭的場所和物件的條約。”

國際法中有這麼一個經典的論述:歷史上戰爭和國際爭端的原因,99%最終都能歸於對領土的爭端。

自從南極洲發現之後。

【未論證:華夏首次發現】

各方勢力是:你方唱罷,我方登場。

那些在歷史上對發現南極洲有貢獻的國家,紛紛提出了自己的主權主張。

自大嚶國提出開始,先後有袋鼠國、阿根廷、挪威等七個國家,對南極地區提出了自己的主權主張。

但奇怪的是,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內,無論是哪個國家提出的主張,最終都沒有被承認。

以前,無論是歐洲各國殖民拉丁美洲,還是殖民非洲,基本上都沿用著這麼一個套路:首先探險家登陸了一個新大陸,在那裡舉行佔領儀式,然後回國向政府報告,然後政fu一登報公告,這樣就算正式佔領這塊土地。

可是,這些在南極洲並不行了。

林辰的眼前一亮。

“因為,沒有人類定居,“實際佔領”這個條件就始終無法達成。這樣一來,在國際法上沒有了佔領的依據......”

“那換句話說,有實際的人類定居,那就有法理依據了?”

想到這裡,林辰的大腦快速運轉。

鄭和下西洋,到達過澳洲和南極洲。

這些方面都能符合。

而南極洲大陸更是神秘無比,尤其是各種傳聞。

例如:南極洲底下有入口通往另一個世界。

南極洲下面有另一個種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