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這次的股權激勵,還是以三年為期限嗎?”蔣悅問。

“延長到四年吧。”張碩說。

諸位高管就都心領神會,四年之後,也就是20年5月,剛好就是萌芽成立十週年的時間節點,說完全是巧合,怕是沒有人相信。

預計在十週年的時候,就將適時啟動第三次股權激勵計劃。

自此,萌芽體系的股權激勵路徑,就算是清晰起來,總體來看,雖然不像華威那邊全員持股,但也算足夠大方。

並不像外界以為的那樣扣扣索索。

如果再算上之前張碩劃撥給員工關愛基金的股權,就更是誠意滿滿了。

“除了激勵期限設定為四年,這一輪的股權激勵,我想,還需要設定兩個條件。一是將股權激勵,儘可能地向管理層以及研發人員適當傾斜。”

說白了,就是要留住高精尖人才。

“二是在股權認購上,可以由集團先行墊付這三百五十億的認購資金。認購員工如果無法一次性繳清,可以申請,從未來四年的工資收入中逐月扣除。”

等於是允許員工“分期付款”,期限同樣為四年。

這麼做也是考慮到說,這一次股權認購的資金池太大,哪怕是管理層以及研發人員,考慮到房貸等因素,很多人怕也都是無法一次性繳納到位。

這種時候,就得體現公司的人文關懷了。

“董事長您這想的太周到,搞得我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呂凱笑著打趣。

“哈哈!”

蔣悅等高管也笑,顯得很是心情愉悅。

“對了,董事長,這次股權操作之後,萌芽控股的股東數量,勢必將迎來一波暴漲。未來,是不是就必須要每年進行分紅了?”蔣悅提出另外一個問題。

言下之意,張碩也再不好搞一言堂,不要分紅了。

“應該是。”

正如蔣悅所言,在逐步稀釋夢想基金股權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張碩不再對萌芽控股享有百分百的控制權。

雖然還是最大股東,但有些規則,該遵循,還得遵循。

比如說分紅。

唯一欣慰的是,萌芽控股還不是上市公司,未來也沒有上市計劃,即便是分紅,那也不是強制性的。

什麼時候分紅,怎麼分紅,最終還得是由張碩來拿捏。

“既然要分紅,那麼,在夢想基金二次減持之後,春苗基金已經是集團第二大股東,未來獲得的分紅,怕是會遠遠超出春苗基金的需求。”蔣悅提醒。

她擔心的卻是這個。

以萌芽每年千億分紅計算,春苗基金每年獲得的分紅就超過兩百億。

這哪花的完?

作為春苗基金的掌舵者,蔣悅必須要考慮這個問題。

“那你的意思是?”張碩問。

“我建議,將春苗基金持有的5%—10%的股權,重新返還給董事長您個人持有。因為本身,這部分股權,就是您個人無償劃轉的。”

蔣悅是真心實意地在為張碩的利益考量。

倘若說,春苗基金是由張碩本人,或者是張碩家族掌控,那麼,今天蔣悅絕不會說出這番話。

因為利用家族基金持有公司股權,是業內的基本操作。

可春苗基金的法人是萌芽控股,並非是由張碩私人掌控,未來在公益上的決策,也必須要遵循萌芽的企業文化。

重大決策,甚至需要萌芽董事會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