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孔明的決斷(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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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番話說得倒也沒有毛病,蜀錦在百姓家中可是千金難得之物,若能以這種貴重物品當做撫卹或者是賞賜, 想必三軍將士更能展現出他們那勇猛的姿態。
魏延皺著眉頭撫摸鬍鬚,沉思良久後緩緩點頭,丞相說的有道理。
但問題又來了, 當下大漢國策以蜀錦為重要戰略物資面向全國生產,並拿它充作軍費,如果有不軌之人平價收購民間蜀錦,高價拋售該如何處理?
“呵呵……想不到文長還頗具商業頭腦,這也正是亮心中所想。”
其實這個政策是有漏洞的,如果其他兩國與大漢互相貿易的同時,蜀錦的貴重程度可想而知,但平價購回,再以高價拋售出去,這該怎麼辦?
於是諸葛亮便把他的想法對魏延如實道出:
“《蜀科》再增兩項:大漢陣亡撫卹所領蜀錦不得售賣、轉送,若犯此條者,徒三年。
諸國貿易時,若有人投機取巧者,慫恿百姓出售蜀錦併購至手中未拋售者,百姓與商人並罰。百姓領杖三十,徒三年;商人領杖四十,徒五年,若是別國商人,即刻驅離,永不與其通商!”
只要頒佈這樣的法律,就可以避免蜀錦外流他國,有功將士家屬還能領取蜀錦,並且還能使得大漢徵兵來源有了保證,何樂而不為呢?
“丞相之智,末將欽佩不已。”魏延臉色感慨,對症下藥可是他的強項,更何況《蜀科》是他指導編撰的法律,法治性更強,也更奏效。
《蜀科》很大的程度上去除了嚴刑峻法,除罪大惡極者,諸如:車裂、腰斬、絞刑。這些依舊可以應用在這些人身上。
所以,針對這件事情上的定法,諸葛亮沒有把性質惡化,商人畢竟是商人,他終究是要以賺錢謀生。
但如果他們咄咄逼人,讓人無路可走,那任誰也不會放過這群惡貫滿盈的奸商們的。
說完這件事情,諸葛亮把這封手書摺疊起來放在一邊,然後說起了此次班師回朝的事情:
“文長,此番班師回朝,亮欲以汝為雍州牧,依舊領漢中太守坐鎮此處,如何?”
“丞相,末將前些日子在眾將面前那番話不過狂妄之論,且莫放在心上……”魏延有些緊張,他該不會把自己前幾天說的那些話當真了吧?
對於這件事情上,諸葛亮這幾天也是深思熟慮,魏延曾鎮守漢中數年使得魏軍不敢來犯,還把漢中各縣治理得井井有條。
處理政事這方面,諸葛亮已經不再擔心魏延,畢竟這次坐鎮隴右賑災的事情更足以證明他的能力。
在軍事上,除趙雲以外,他是大漢第二大將,論戰陣兵法,眾將加一起都不如他;論作戰殺敵,他的勇敢甚至超出其他將領的想象。
“汝性格急躁,雖文武兼備,但難以容忍像威公那樣的人,亮只是在這個問題上而猶豫不決。”
“楊儀……丞相,此人傲慢無禮,數次針鋒相對,延有生之年,定要與其爭個高下!”魏延一聽到楊儀的名字,那張棗紅臉猶如夕陽紅日般,可見他的怒火已經到無法平息的地步了。
但隴右三郡又不能少個老將主掌大權,上官雝新降之將,且太過年輕難免有些不妥之處,還得需要一個上司來調教管理才行。
“嗯……就這樣罷!”諸葛亮心想,讓他在成都待著,倒不如出鎮地方,“也免於爾同威公起口角衝突!至於班師,三天後清晨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