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八章 寶貝,姐姐好愛你(第1/4頁)
章節報錯
人來人往的售樓處裡。
林辰和趙婉宜相對而坐,在靠窗的一張小桌旁。
女銷售送來茶水,然後到一邊去。
現在是顧客的商量時間。
但女銷售不知,這倆不是在商量買不買,而是在商量,是直接填趙婉宜的名字,還是填林辰新公司的名字——【超新星集團】。
這是系統幫忙給註冊的新公司, 寓意為,未來會像超新星一樣耀眼。
這個公司目前的第一個業務是大量收購張芷君的毒面膜。
如果要在限購城市買房,可以以公司的名義辦產權證,這樣不受限購約束。
公司是林辰的,以公司名義,也僅僅是個名義而已,房子還是歸林辰所有,只不過小戶型的話, 個人名義契稅少,而公司名義,契稅都是3%。不過這玩意無所謂,都是有幾百億的人了,誰會在乎3%的稅費。
反正林辰從不在乎這些。
可能普通人會在乎,打比方說,一個120平的房子要300萬,個人名義交1%,這是3萬,而公司名義買,則是要交3%,也就是9萬。對於普通購房者,這區別還是蠻大的。
6萬的差距,足以讓人糾結到掉頭髮。
更不用說這總價值是1200萬的房子的歸屬問題。
趙婉宜雙腿交疊,此時正坐在林辰對面思考著。
以她自己的本事,要賺夠1200萬, 大約需要一二百年吧。
所以按照正常邏輯, 她肯定是想要。
但是她又在想, 自己憑什麼要呢?人家憑什麼給呢?自己女兒都四歲了, 是28歲的老女人,又不是18的小姑娘。
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溫燙的茶水。
她的目光落在茶水上,很想開口說一句,“要不房子就寫在我的名下吧……以後你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但她可是杭大有名的美女老師,圈內的知名學者,豈能說這種話,做這種事。
更何況林辰才多大?
這不是涉嫌哄騙小朋友嗎?
如果只說前半句呢?
只說一句“要不房子寫我名吧?”
這樣更涉嫌有病,如果不做點啥,不擺明態度,人家會把這麼貴的房子給你麼?
想到這裡,她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
桌上有糖,她剝開吃了一塊,正好可以壓一壓嘴巴里的腥味……別誤會,是中午午餐的魚的腥味。
本質上,是這套房子太貴了。即便是她能厚著臉皮說出願意給夜夜暖被窩這種話,她也是覺得自己並不值1200萬。
雖然漂亮,但是不再年輕。雖然身材好,但是已經生過小孩,而且肚子上還有淺淺的刀疤。
“去個洗手間……”
她打了個招呼, 站起來,走向衛生間。
走到衛生間,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她自問:“趙婉宜,你在做什麼?都這麼大了,還發什麼瘋呢,上午還抱著人家說我愛你,還叫老公……難道就被他直接那個了一次,並且還留在了裡面,就愛上他了嗎?愛情來得這麼容易嗎。”
她靠在牆壁上,雙手抱著胳膊,凝眉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