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劫法場?(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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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中午,方末在班房登記好,撐著傘出了營門。
時值春季,浛水郡開始了陰雨綿綿的日子。
路上的行人見稀。
方末來到刑場,本以為這裡會空蕩蕩的,沒想到一眼望去,全是些撐著傘來看熱鬧的百姓。
“我都把高晉救走了,今日還有其他人斬刑?”
他懶得走遠,乾脆就近找了個石墩,站在上面觀望。
只見刑場中心,一個身穿囚服,身形看著和高晉相似的人披頭散髮,低頭跪著,看不清他的臉。
方末一眼就看出,這人肯定不是高晉。
劊子手抹了把臉上的雨水,吐出一口寒氣,身子微微顫抖以緩解寒冷,時不時還回頭偷瞄雨棚內的水鍾。
坐在雨棚底下的監斬官倒也不著急,甚至藉著雨聲的掩護,低聲地哼著歌謠,悠然自得。
過了會,他見時辰已到,便正了正官帽,朗聲宣道:“犯人高晉,因口角之爭,殺人奪財,人證物證俱在,性質惡劣,犯大夏律第一百一十條,判斬立決!時辰已到,行刑!”
高晉?
方末再次看向刑場中的犯人,甚至施展“神目”,確定那根本就不是高晉。
府衙不打算公開犯人逃獄,而是用其他人來頂替?
方末第一反應是,若將來高晉現身,府衙該如何收場?
但很快,他想通了。
府衙大概是篤定高晉逃過一劫後,不會再現身自尋死路。
而府衙的目的本就不是懲治兇手,而是想了結此案。
所以死的到底是不是高晉,對府衙而言又有什麼關係呢?
案子結了,府衙也不必因為死刑犯越獄而損了顏面,犧牲的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方末忽然想起昨晚章遠說的話:整個大夏都爛透了。
他救了高晉,但高懸的屠刀不會消失,只是轉向另一個無辜者。
劊子手得到命令,端起混雜著雨水的酒,含了一口,噴在刀上,高高舉起。
方末眼睜睜看著這一幕發生。
他不是聖人,在能力所及的時候,或許會出手救人。
但眼前的事,不是他能左右的。
若是衝動出手,無疑是當眾打了府衙的臉,只怕他逃不遠,就會被府衙的修士揪出來。
就算躲過一時,捅了這麼大個簍子,府衙豈會善罷甘休?
就在屠刀落下之時,一條髮帶斜斜飛出,纏住了刀身。
任那劊子手膀大腰圓,卯足了力氣,就是無法將刀斬下半分。
監斬官拍案而起:“何人竟敢擾亂刑場?”
魏舞羅!是她!
但怎會是她?
方末心中疾呼,從那髮帶直接就認出了來者。
果然,魏舞羅的身影從天而降,穩穩落在了刑場中心。
法力構築的屏障,將雨水擋在她三尺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