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琴蟲(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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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前卒,若不聽令,龍雀使有當場格殺的權力。
那些看熱鬧的前卒,無不慶幸未被點名,卻沒人注意到,方末的臉上並無半分抗拒和驚恐。
但演還是得演一下的。
方末低著頭,沉默了好一會,才以不甘願的語氣回了句:“領命!”
龍雀使身上有傷,沒有再作停留,指定了方末接過丙字七號的任務後便離開了。
棺材鋪,向來被視為陰氣濃重之地,非有喪事,生人不近。
明明是大白天,方末站在棺材鋪門口,即便是有修為在身,也感到陰寒難耐。
距離這棺材鋪僅十餘米,是喧鬧的坊市。
中間一條小河隔開,像是兩個世界。
推開大門,方末一步跨進了門檻,頓時嗅到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酸腐味,立即以袖掩鼻。
在幾口散落的棺材邊,他一眼就看到了腐壞得不成人形的屍體。
若非屍體上的前卒服,他都認不出來屍體原本是人。
這應該就是丙字七號前卒。
保持距離,方末繞著丙字七號的屍體移動,才發現被擋住的異獸。
這異獸體型並不大,整體看著像條蛇,卻長著和狼有幾分相似的頭顱。
見到這異獸的剎那,方末腦海中的《山海真經》迅速翻動,停留在了某一頁:“琴蟲,獸首蛇身,劇毒無比。喜陰暗,懼火光。死後劇毒縈繞屍身,經久不散,可以烈酒火焚驅毒。”
原來丙字七號是死於劇毒。
知道了怎麼解決,方末脫下前卒服,轉身就出了棺材鋪,往坊市走去。
前卒服有一定的防護作用,但穿在身上,招人白眼不說,一些店鋪連門都不讓進。
買了一壺烈酒,方末重返棺材鋪,吹著了火摺子後,灌了一大口酒但未吞下,舉著火摺子朝著琴蟲屍體上方,猛噴而出。
烈酒遇明火,瞬間燃起了一大片。
琴蟲屍體上方看不見的毒,被火焰籠罩,發出嗤嗤的響聲,很快散發出燒焦的味道。
方末嘴唇上沾著的烈酒,也一起燃燒了起來。
幸好,有鸓鳥的御火能力,他已經免疫凡火,從容不迫地用手掌一捂,摁滅了唇邊火。
如法炮製了數次,烈酒幾乎見底,終於沒有了劇毒被灼燒的味道。
縈繞在琴蟲屍體的毒,應該已經徹底燒盡。
方末找遍整個棺材鋪,逮住了一隻小強,扔在琴蟲身上,並未發現它有中毒的症狀。
想了想,他蒙上一條溼毛巾後,在雙手上倒完了剩餘的烈酒,用火摺子點燃。
這才伸手摸向了琴蟲屍體。
嗤……
帶著火焰的手掌,觸碰倒琴蟲屍體時,發出了嗤嗤聲,也不知是還有餘毒,抑或是灼燒琴蟲毛髮產生的。
與此同時,《山海真經》琴蟲的那一頁附圖迅速染上了顏色,活靈活現的琴蟲發出聲聲嘶鳴。
頁尾處,一行字由虛轉實:獲得斂息術,可遮蔽一切窺探,藏匿己身氣息與修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