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坦白”前自己最後一個生日了,原本還很頭疼,因為跟學姐一起回家,妙妙也想要回縣城,陪他過生日,順便也看看老家。

這種情況下的“王見王”絕非葦慶凡所願,但一時間也難以找到合適的理由,現在出了這檔子事故,反而救了他一命。

頂點

下班之後,他依舊先給學姐打了電話,詢問了情況,聊了一陣,掛掉電話之後又打給妙妙。

“那你現在回京城了?”

“嗯,廠裡那邊學姐在處理。”

“就學姐一個人嗎?”

“對啊,我現在也脫不開身……不過有那個丁曲德幫忙,就是原本的廠長,還挺熱心的。”

“他不會喜歡學姐吧?”黎妙語一下子八卦了起來。

葦慶凡笑道:“人家結過婚的。”

“哦。”

黎妙語應了一聲,然後又問:“那你接下來還走嗎?一直在京城嗎?”

“最近幾天應該都在。”

“那我去找你好不好?”

黎妙語嗓音甜甜地道,“好久都沒見到呀呀了,我想它了……順便陪你過生日。”

葦慶凡笑道:“順便陪我過生日啊?”

黎妙語哼道:“對啊,不然呢?”

“沒事,我不介意。”

葦慶凡笑道,“咱倆都談這麼久了,沒必要這麼害羞嘛,想我都不好意思明說,還想呀呀了……”

“本來就是想呀呀了,你又不是貓?”

“如果你喜歡,我可以是貓,每天趴在你懷裡面,想想都覺得舒坦……”

“色狼~”

黎妙語嬌嗔,又小聲問:“那你想要什麼禮物啊?”

葦慶凡笑道:“合著你還沒準備好禮物啊?”

“我想好了,但是還沒最終決定呢。”

黎妙語輕輕哼一聲,隨後用試探的語氣笑著問:“我給你買一塊手錶,好不好?”

“呃……”

葦慶凡看看腕上的手錶,這是三年前高二暑假的那次生日,學姐送給自己的,價格不貴,於他如今葦總的身份並不符合,但葦慶凡對它很喜愛和珍惜,並沒有更換的想法。

這就像他買了魅族M8,買了iPhone3Gs,卻還在使用著同一天黎妙語送的諾基亞8800一樣。

黎妙語是知道這塊手錶來歷的,這句話顯然有試探的意味。

葦慶凡略一遲疑,還沒來得及說話,她就哼了一聲,有點氣鼓鼓地道:“好啦,我知道你不捨得,不鬆手表,好了吧?就算送手錶,你也可以把我送的放一邊嘛,繼續帶學姐送你的好了。”

葦慶凡笑道:“怎麼還跟一塊手錶吃起醋來了?行吧,那你送手錶,我馬上就換。”

“你想得美!我才不送你禮物呢……”

黎妙語還是有點氣鼓鼓的樣子,“送了你也不喜歡。”

“瞎說,妙妙送的,就算是送我一個愛的吻我都能珍藏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