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克在卡爾曼公司拿到羅赫爾·霍恩的資料和試藥期間的監控影片後,就帶隊返回警探局。

盧克安排隊員分頭調查,隨後回了隊長辦公室。

辦公室內,盧克將所有關於羅赫爾·霍恩的案件線索和證據擺在桌子上,重新捋清調查思緒。

首先,羅赫爾·霍恩的死是自殺還是他殺,現在還無法定論。

盧克個人更傾向於他殺。

一是因為警方沒有在案發現場找到裝毒品的容器,很可能被其他人帶走了,說明羅赫爾·霍恩死的時候可能有第二人在場。

其次,從現有的情況看羅赫爾·霍恩是個有責任心的人,不可能丟下妻子和年幼的孩子自殺,這不符合常理。

第三點就是卡爾曼製藥公司的這場大火太巧了。

羅赫爾·霍恩是七月10號死的,七月11號卡爾曼製藥公司就發生了大火,兩者之間可能有一定的聯絡。

盧克檢視了7月9號羅赫爾·霍恩去卡爾曼公司參加試藥檢測的監控,當時的羅赫爾·霍恩雖然不苟言笑,但沒有發現什麼明顯的異常。

盧克還讓人調查了同批試藥人的情況,或許能查到一些線索。

“咚咚……”

外面傳來一陣敲門聲。

“進來。”

小黑推門走進來,“隊長,我們發現了一些情況。”

盧克和小黑一起走出了隊長辦公室,來到了傑克遜的辦公桌旁。

傑克遜說道,“隊長,按照你的要求,我們比對了卡爾曼公司和羅赫爾·霍恩死亡的社群附近監控影片。

發現了一輛可疑的黑色雪佛蘭轎車,車牌號是2Huy377。”

傑克遜頓了頓,繼續說,“7月10下午三點,這輛車去了羅赫爾·霍恩死亡的社群,下午五點鐘離開。

7月11號晚上九點,這輛車去了卡爾曼製藥公司附近,晚上十二點左右離開。

完全符合兩起案件的作案時間,我覺得這輛車的車主有重大嫌疑。”

盧克回放影片,將兩段影片的車進行比對,問道,“查到車主的資料了嗎?”

車主,羅尼·普拉達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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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150磅

出生日期,1984年3月16日

車牌號,2Huy377

地址,馬布里社群405號。

犯罪前科,涉嫌恐嚇、暴力逼債、故意傷害。

盧克想起之前和流浪漢馬丁的對話,據馬丁說,死者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又要維持家庭的開支,有段時間一直靠賭博維持生計,一開始運氣還賺了一些錢,但久賭必輸,最終欠了不少高利貸。

這個羅尼·普拉達很可能是高利貸組織的一員,羅赫爾·霍恩或許在他們組織裡借過錢。

但一般情況下高利貸組織很少會殺死借債人,很簡單,人死了誰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