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餐館。

剛過十一點,餐館裡還沒有什麼客人。

一箇中年婦女正在彎腰擦桌子,看到有人走進店裡,扭頭望去,“歡迎光臨……盧克警官,您怎麼來了?”

“王女士,我們找你瞭解一些情況。”

“請坐, 我去給你們倒杯茶。”

盧克挑了一張桌子坐下,“不用忙了,我們剛喝了一肚子豆漿。”

王慧芳坐到盧克對面,“盧克警官,來麗女士的桉子查的怎麼樣了?”

“還在調查中,今天過來就是想詢問幾個關於桉子的問題。”

“好的,您問吧。”

盧克向餐廳後面望了望,問了一句題外話,“你也沒休息幾天, 就又開始工作了。”

“這是我女婿開的餐廳,平常是我女兒和女婿打理,我在家閒著沒事,就來幫忙。就是個勞碌命,閒不住。”

盧克點點頭,開啟執法記錄儀,“王女士,您有手槍嗎?”

王慧芳搖頭,“槍?沒有,我用那東西幹嘛?”

“不要急著回答,你在好好想想, 有沒有買過槍?”

“買槍,我……”王慧芳愣了一下, 彷佛想起了什麼, 語氣有些慌亂, “對了,我是買過一把槍, 不過那不是我的,是來麗女士讓我買的。”

“槍在哪?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有一天,我正在來麗女士家做飯,她就讓我幫忙買一把槍。我當時也有些納悶,為什麼她自己不買,讓我幫她買。

她說自己因為工作原因,不方便以自己的身份買槍。

我當時也有些擔心,就沒有答應。”王慧芳嘆了一聲,露出懊悔的神色,“後來,又出了一件事,來麗女士家被槍手襲擊,玻璃都打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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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嚇人了。

來麗女士再次提出,讓我幫忙買一支槍防身,還說會給我一萬美元的購買費。

我一心軟就答應了。

買了槍就直接交給她了,後來再也沒有見過。

那把槍出什麼事了嗎?”

盧克如實說道,“那把槍殺人了, 現在屬於兇器。你作為槍的主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什麼?殺人了。”王慧芳被嚇得打哆嗦,聲音顫抖, “不關我的事呀,那把槍真的給了來麗女士了。我就見過那一次,之後再也沒摸過了。

真的不關我的事。”

聽到了外面的動靜,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婦從後廚走出來。

“媽,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盧克亮出警徽,“lapd,我們正在給王女士做筆錄,請你們迴避一下。”

“我媽就是去那家當保姆,跟來麗女士的死沒有任何關係。”王慧芳的女兒辯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