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同事(第2/3頁)
章節報錯
兩起案件有著諸多的相似點,很可能是同一名嫌犯所為。
文森副隊,說一下案件調查進展。”
一個拽拽的銀髮老頭接著說,“兩名受害人都是年輕的白人女性,有著一頭金色長髮,身高170左右。
都從背後遭受電擊,基本可以確定嫌犯使用的是泰瑟槍,但現場並沒有發現紙屑……”
泰瑟槍沒有子彈,它是靠發射帶電‘飛鏢’來制服目標,也是警察常用的非致命武器。
泰瑟槍每發射一個氣動彈夾,就會有四十多個五彩小碎紙片射出來,上面印有本槍的序列號,可透過紙屑查到槍支來源。
“除了外貌特徵相似,還沒有發現兩名受害人之間的交集。根據受害人的描述,嫌犯很可能是男性,頭上戴著帽子。
因為晚上光線較暗,都沒能看清嫌疑人的長相……”
銀髮老頭文森侃侃而談,他已經六十多歲了,得益於洛杉磯警局的延聘制度還能繼續工作。
他可能是警探局甚至整個洛杉磯年齡最大的警員,有著豐富的現場勘察經驗,但指望他追捕嫌犯是別想了。
“案發現場都比較偏僻,女受害人被發現時一絲不掛,身上的現金、飾品、衣物都會被洗劫一空,但並沒有遭到侵害……”
盧克還沒有適應洛杉磯警察的身份,經常偷懶摸魚。
但聽到案件描述,出於職業習慣還是會不由自主的思考案情。
以前,盧克也參與偵辦過不少搶劫案。
一般來說,搶劫案通常目的很明確,要麼劫財,要麼劫se。
但這起案件,嫌犯的目的並不明確。
你說他劫財吧,搶了貴重物品直接跑就是了,脫光人家衣服幹嘛?
很不專業,增加了被抓的風險。
你說他劫se吧,也沒有實質行動。
很矛盾。
文森副隊說完案情,直接越俎代庖給隊員們安排任務。
盧克被安排檢視監控,這是他最不喜歡的工作任務。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盧克感覺蘇珊隊長那張臉更冷了,用帶著一絲倫敦腔的口音說,
“再補充一點,任何人不得向媒體透露案件的細節,他們知道的已經夠多了。
我不希望再在新聞上看到案件的相關內容,明白嗎?”
“Yes,capta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