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大牌小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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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彩妝,成衣……等等產品線,你可以先做某條支線的形象大使,然後成為代言人……有一天能成為總品牌形象代言人嗎,國內還沒有人做到過,你可以嘗試。”
“設計師加利亞諾搞過中國時裝週,他也喜歡東方元素,你是中國人,你有機會的。”
真姐吞了吞唾沫,“明星做到一定程度,就和所在國的經濟實力有很大關聯了,我對辛巴威人沒有意見,但是他們那裡的頂級巨星,永遠也不可能拿到代言人合同,因為辛巴威人購買力太弱。”
方沂瞥了她一眼,“小心這種話被人聽去了,最後算到我腦袋上。”
“怎麼會……”
真姐嘟囔道,她面帶兇相的掃視了一圈周圍的人,給了一個母獅般警告的眼神。
這眼神隨即變成露出肚皮的貓,“那就不說迪奧了,另一套就是你之前的巴寶莉,但是啊,我們的規矩是,絕對不能在公眾場合把同一件大牌穿第二次,無論你怎麼心疼花銷,也是如此。”
“劉天仙就是穿了又穿,還混穿,讓她被人嘲笑了……我們才剛開始,千萬不能蹈她的覆轍。”
方沂:“試試?”
“巴寶莉和迪奧的風格,相差很多哦?而且,他們的簽約非常難拿。迄今為止,只用過英籍藝人艾瑪沃特森。連法國人,美國人他們也看不上。”
方沂堅持說,“試試吧。”
助理把那套風衣遞到方沂面前,他抓著披自己身上,棕黃色的呢子大衣確實顯得嚴肅且單調了,而檯面上有一條鉑金鑲鑽胸針,方沂把它別在胸口。
如同畫龍點睛,令人眼前一亮。
真姐碎碎念道,“胸針是tiffany的……這倒還沒什麼,主要是裡面的西裝,分屬兩套大牌,可能兩頭不討好。”
目前,藝人簽約某家大牌後,幾乎從頭到腳,連領帶,連紐扣,都要是同一家品牌,合同規定如此嘛;而在簽約之前,當然可以由著性子自己搭配了,又不犯法。
但是,顯得很裝大啊。你這麼搭配,意思是你比設計師牛逼咯?靠譜一些的法子,是連續在重大場合穿同一個品牌的服裝,“釋放出善意”,以及該大牌在國內國外的時裝週,要打飛的跑過去看,採訪中表達對大牌的崇拜之情。
這樣持續的舔半年,一年之後,如果藝人本身不拉垮,是可以混個品牌大使什麼的,從此穿衣服不用自己掏錢了;再混個兩三年,廠商在那一群買得起大牌的核心使用者手裡收集到資訊,發現藝人確實存在正面作用,就會考慮給代言約
大牌,是維繫人身份認同,自我區別於其他人的心理標誌,如果隨便拉個人上去代言,這套衣服便也作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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