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創業導師(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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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真相的觀眾看到cos的角色覺得很好看,可又不熟悉這個人物,自然也會出於好奇去看一眼他的原創書籍。如果cos的人物真的非常驚豔,再花錢推一推,讓影片達到幾千萬級別播放量,《劍與法》的流量自然就來了。
“你不是有主角王赤的立繪麼,我看和你自己挺像的,照著自己畫的是吧?那你大可以cos主角王赤,就拍一個穿越變裝的短影片。”
“變裝前現代服飾,變裝後異域風情,最好露點肉…嗯,變裝後的畫面可以直接到海上,你光著膀子划船,曬黑一點,一身古銅色的肌肉,完美復原主角剛剛穿越和風暴搏鬥的場景。”
何以夢繼續道:“然後畫面再切,來點打鬥場面,你揮舞拳腳,後期搞些特效,搞些光波魔法什麼的,別怕花錢,最多幾萬塊特效製作費也夠了,畢竟是短影片嘛。拍的時候你嘴裡要念念有詞;流金鬧看奧哭啦唉、阿媽咪媽咪轟、疾如風勢如火,臨兵鬥者皆陣列在前行……”
“總之,王赤要講一口倍兒地道的異界語,你演著別怕尷尬,就當是念咒放大招了,而且要讓人一聽就感覺很厲害,很酷,忍不住讓人想要模仿那種……要有網際網路思維,要懂得觀眾想看什麼,要懂得那句話會成為熱梗,你是網文作者,你懂吧?”
“何導演!”
李培風簡直肅然起敬:“網際網路您算是玩明白了呀!”
“一般吧,最近是有在狠狠補課。”
何以夢稍有得意地,接著給他上課:“什麼元宇宙啊,什麼虛擬偶像啊,這都不算新鮮東西了,但你也能用,而且有更大優勢,你知不知道自己優勢在哪?”
“顏值?”
“你最大的……顏值也算吧,但我想說的是ip啊!”
何以夢恨鐵不成鋼的說道:“你寫網文的,有作品,《劍與法》剛剛釋出,就有了大批讀者群體,你完全可以用短影片來給自己的書賦能,鞏固書迷的同時,吸引更多人看你的書,提高你的ip知名度,提升你的市場價值,她們肯定吃這一套……對了,你懂的什麼叫賦能嗎?你之前用短影片給自己書引流的招數太低階了,和賦能不搭邊!”
“……”
“我勸你先把產業網際網路的關鍵詞搞清楚先,賦能、共生、協同、跨界,創新……”
“嗯嗯嗯。”
李培風聽得連連點頭:“懂,大概都懂,所以具體該怎麼給我的書賦能?”
何以夢沉默了一下:“學費交了沒有?你給我轉個1314我就告訴你。”
“…再過四個小時就是我生日,我給你轉錢?你這白毛心黑不黑?”
何以夢理直氣壯:“你不交學費我憑什麼告訴你?我雖然是你工作室的藝人,但這些話可不在我的工作範疇,我的所有收入都要被你截留五成,你個吃人不吐骨頭的資本家……要我的時間還要我的創意,你才心黑!”
說的也有道理呀?!想起武問月要的一億彩禮,李培風倍感壓力,雖然有【時光倒流】保底,但若能憑自己的雙手快速賺夠一億更好更妙,所以他對何以夢的點子還真有點好奇……出於對金錢的渴求!
“不就1314麼?這個學費我交了!”
李培風咬了咬牙:“但要一會給你,現在視訊通話呢,沒法轉賬。”
“行。”
何以夢面色稍緩,繼續道:“第一步,我們先cos《劍與法》的角色,要把影片拍好,拍精,把它當成電影上映前的預告片來拍,你聽說過哪部網路上架前還有預告片的?”
“沒,但我打算在上架前釋出《劍與法》主題曲。”
“你還寫歌了?那更好!連預告片帶主題曲一起釋出,全網獨一份,其他網文沒做過,這就是獨特性,稀缺性!熱度會低嗎?預告片最好找大牌歌星來唱,哪怕花個幾十萬也行,那更有熱度了……”
“所以,我們透過預告片擴大《劍與法》的知名度,等你的書大火賣座了,我們再進行第二步,花錢組建一個特效公司,將書中的主角打造虛擬偶像主播,柳夜熙你知道吧?就是那種的!”
“哦?”
李培風眉頭微皺,但也沒打斷。
何以夢的語氣很有煽動性,很慷慨激昂:“而且虛擬偶像可以不賺錢,甚至接受大筆虧損的打算,我們這主要是為了下一步做準備,知道下一步要幹嘛?”
“不知道……”
“笨,當然是要把《劍與法》改編成動漫!只靠寫賺錢死路一條,你要尋求新的盈利點。你要有商業智慧,你要有創新頭腦。從建立短影片工作室,用它來給自己的作品引流這一點可以看出,你還是比較有智慧的,但遠遠不夠。”
“要思維發散,要敢想敢幹,比如,我們用虛擬偶像博主進一步擴大《劍與法》的知名度,挖掘深度,拓寬受眾,把這本書打造成一個婦孺皆知、活出網文圈的品牌,讓那些沒看過書的也能知道書裡面的角色,也瞭解書裡的大致劇情……這個影響力你想一想,未播先火,等動畫真正播出來又得有多少觀眾?到時候都不用你出錢,投資人看到前景,自己揮舞鈔票,上趕著就要給你投資了。”
李培風不置可否:“是嗎?”
“之後動漫播出火熱,大獲成功我們再走第四步;成立影視公司,依託《劍與法》ip,將其改編成電視劇,電影。寫則優而導,導則優則演。你編導演三者一體,韓寒和小四成功的例子擺在那,你差什麼?你也可以的!而且還要比他們更成功!”
“未來《劍與法》電影至少要拍五部,影片質量對標《哈利波特》和《漫威》,再自信一點,超越它們!等第二部開拍,你可以把遊戲版權賣出去,如果你不怕麻煩,還可以自己成立一個遊戲公司,《劍與法》宇宙就此初見規模……等到那個時候,《劍與法》這個ip的商業價值你覺得要值多少錢?”
“至少十幾個億吧。”
“十幾個億?”何以夢憤慨道:“那是你電子版權收穫的一年稿費而已,影視遊戲所有的版權加一起至少一千八百億……我說的是美金!那時候你不就是在電腦前苦哈哈碼字一個一個敲鍵盤的網路作家了,你是全世界知名導演,導演並主演了是全球史上最賣座的電影系列,還是《劍與法》宇宙的開創者,你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作家!!你是書迷心中永遠滴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