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論蘭斯洛特來到呆毛王身邊為什麼沒發瘋(求訂閱)(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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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看來金閃閃是真的發瘋了。你是不是搶他東西了。我可是和你說過,丟在地上的,我們可以撿。撿人家手裡的,那叫搶。
咱們作為有素質的人。可以撿他的丟棄的垃圾,但不能搶他手裡的。”
林天的話音很低,但在場的英靈已全部聽到。作為還有理智的,生前為王者的英靈們, 都無法相信林天把搶別人的寶具,說的如此正正經經,理直氣壯。
《基因大時代》
吉爾加美什也不例外,本就非常生氣。現在聽到Berserker的御主居然這麼無恥。把卑鄙的行為說成了發揚傳統美德...
“雜修!卑賤的小偷,我要踏碎你的頭顱!”
人影未至,怒聲先到。
吃完蘋果後,林天的魔力也恢復了八成。他給受傷的蘭斯洛特輸送一大波魔力後, 向著怒吼聲看去,只見怒氣沖天的吉爾加美什向他們這裡走來。
此時的金閃閃早已不再閃閃,身上的金色鎧甲利器噼砍的殘痕,臉上也多出了幾道被劃過的痕跡。
吉爾加美什最重視自己外表,此時卻如此狼狽,林天猜測對方的魔力已經不夠他去修復鎧甲上的傷害。
‘狂階(Berserker)就是變態啊,居然能讓金閃閃吃癟。’
雖然此時的金閃閃(吉爾加美什)身上早已沒有往日的光輝,但他卻始終沒有拿出乘離劍,這說明蘭斯洛特雖強,但並沒有把吉爾加美什逼上絕路。
‘遠坂時臣並未召回金閃閃,那麼這時候或許是個機會...’
林天心念一動,立馬做出了決策。
“Lancer,我以令咒命令你,協助Berserker擊殺吉爾加美什!”
既然Lancer不聽指揮,那就用令咒命令他。
林天雖然非常同情他在肯尼斯身邊的遭遇,但這是聖盃戰爭,可不是一對一的騎士對決。
以多對少,不可恥。
贏得勝利才是王道。
Lancer他太理想主義了。
林天話語剛落, 只見他的左手手背的一道令咒消失。遠處正追著赫拉克勒斯戰鬥的Lancer身體一怔, 面色痛苦起來。
又一次...又一次遭受到御主的背叛。
“啊!”
Lancer不甘地怒吼一聲, 可在令咒力量的驅使下,他的身體還是化為一道殘影向著吉爾加美什射去。
“情況有些不對啊...”
戰場邊緣正常吃瓜的征服王看到Lancer再次被令咒控制,粗大的眉毛抖了幾下,臉色變得陰沉許多。
“王,我們離開吧!”
韋伯小心翼翼地探出頭,看到新出來的英靈正雙眼冒著兇光看向自己,便立馬將身子縮回戰車內。
另一邊,從林天那裡獲得了大量魔力的蘭斯洛特,也恢復了完全戰力。走在林天面前,為其擋住吉爾加美什。
看著蘭斯洛特身後揹著的那些寶具,林天突然想到了那位生活在瓦羅蘭大陸的武器大師。
不對,是峽谷裡賣裝備的老爺爺。
.....
【騎士不徒手而亡】
蘭斯洛特的對人寶具,能夠賦予首宗武器寶具屬性並能加以驅使。
吉爾加美什一直罵蘭斯洛特為小偷,正是因為蘭斯洛特聽從林天命令,用這項能力控制了吉爾加美什的寶具,並且做了一件讓吉爾加美什特別發狂的事情——將這些寶具佔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