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三日之約(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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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既然與我立下約定,春香閣這三天內應該不會為難小丫,但小丫太小了,我還是不放心她自己在那裡,所以才想要派人去照顧她,這個人也只能是你了,你可願意去?”
安馨點點頭:
“我去沒問題,但是你要怎麼在三天之內湊夠二十貫錢?”
安邦微微一笑,將目光看向還在小巷中昏迷的李小膽:
“那就要看這些潑皮的辦事能力如何了。”
安馨似乎明白了什麼,撇了撇嘴,沒說話。
一刻鐘後,將安馨帶到春香閣介紹給王媽媽,並親眼看到其將安馨和小丫安頓好後,安邦回來拍醒了李小膽。
李小膽一醒來,立刻就被手上的疼痛提醒,想起了自己的處境。
他急忙扭頭四下看了看,見還是在那小巷中,只是少了一個小乞丐,頓時心下一鬆,多年市井廝混的經驗讓他明白,自己應該是還有用,所以小命暫且得保。
強忍著疼痛,李小膽連滾帶爬的又跪在了安邦面前,他在臉上硬擠出一副難看的諂媚笑容,顫聲道:
“大爺,您有什麼用得到小的的,請儘管吩咐。”
安邦見此,心下暗自點頭,果然任何人都不能小瞧,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生存之道。
他也沒墨跡,直截了當的說:“你幫我辦一件事,事成之後,不僅之前你犯下的過錯我既往不咎,並且還會給你不少錢財,讓你從此衣食無憂。”
李小膽聽了不僅沒有高興,心下還略微有些沉重,因為他這種在社會底層混的小人物最是明白,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也不會無緣無故掉餡餅,除非是獵人的陷阱。
此時安邦把條件給的這麼好,那要他去做之事的難度肯定也和這麼好的條件相匹配,他只怕自己沒有命去享受事成之後的錢財。
但沒辦法,現在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他只好保持著那難看的笑容,挺起胸膛一副義不容辭的模樣:
“大爺您儘管說,只要小的能做到的,絕對給您辦的漂漂亮亮的。”
他這話說的看似大包大攬,但卻隱晦的點了點“能做到的”。
安邦也沒管他的小心思,吩咐道:“我需要你去幫我打聽一下這幾個人的行蹤,然後……。”
一日之後,天色已經大亮了。
剛剛換了牌匾,從安府改為李府的一處院子,大門開啟後,一個相貌堂堂的男子走了出來。
這人就是現在“李氏布莊”和“李氏糧行”的主人,蘇州城內新晉的年輕大官人,李輝。
之前“安氏布莊”和“安氏糧行”的主人,安不凡也不知道是得了失心瘋了還是怎麼的,居然將祖宗家業都在賭桌上輸得一乾二淨,連新娶的小妾都不剩,就是輸給了這位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