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九章 大鬧天宮(三)(第1/3頁)
章節報錯
槍,很重。
那每一槍都匯聚著驚人的力量。
槍身上,能看到浩瀚的法力流淌。
作為華夏史當中赫赫有名的熊孩子,不僅夠熊,那實力也真不是吹的。
回想起來,他的成名一戰,所殺之龍,可不是沒有歸屬的野龍,而是東海龍宮的龍,也就是說四個具備真龍傳承,具備正統龍族跟腳的存在。
雖然說太乙真人給的火尖槍、混天綾、乾坤圈的確強大。但它們可不是至寶,施展起來,孰強孰弱,最終依舊得看持有者。
因此,哪吒在戰鬥方面的天賦,那絕對是實打實的,放眼華夏神話史,都毫無疑問屬於佼佼者行列。
說完了對方的天賦,再來說他的肉身。
所有人都知道,哪吒並不是血肉之身,而是蓮花化身!
原因就不提了,重點就說一說這化身的情況。
首先,這玩意並不是血肉!
它乃是一種化身,又可說是身外身!
它具備血肉的特點,能寄宿、滋養靈魂,能承載法力,能隨修行提升境界。
但它又不是血肉,不會流血,沒有肉身所謂的致命要害,並且作荷花,它天生具備辟邪效果,百邪不侵不說,還天克靈魂類邪法。
雖然書中沒有明確提到用的是什麼蓮花,但不論封神裡面的太乙真人,還是西遊裡面佛主出手,用的自然不可能是凡俗之物,必然神奇至極,不然也不可能化成如此肉身。
也就是說,相比起火尖槍、乾坤圈、混天綾這些東西,他這肉身才是最麻煩的地方。
碰撞數百回合,李素透過金箍棒與對方碰撞而形成力量,大半以上都被對方那特殊的肉身化解了。
其面板、血肉、經絡、骨骼如同一體,完全沒有結構一說。
這導致了,李素的力量一入對方軀體,如同石沉大海一般,很難針對性的進行殺傷,一次爆發的結果,往往瞬間就被對方治癒,磨平。
天賦,化身。
兩者相加之下,雖然看起來給人一種奶兇的感覺,但毫無疑問眼前這個娃兒,那就是一具殺戮機器,不管他願意還是不願意,他天生適合戰場。
當然,說完了哪吒的優點,又不得不提一下李素的優點。
首先,咱們說肉身。
猴哥的肉身,自然也不尋常。
作為傳說中的靈明石猴,同樣異常無比。
乃是石胎,可謂天生不凡。
那塊石頭,本身就跟腳驚人,不論它是否為女媧娘娘的補天石,光是那天生的九竅八孔,就說明了它的神異之處。
李素雖然打了這半天,金箍棒上傳過來的力量,震得他相當難受,但也就是如此了。
某種意義上,猴哥的身體與哪吒的身體相差不大,都不是正經的肉身,並不存在血肉之軀該有的情況。
事實上也是如此,在整個西遊記裡,猴哥哪怕腦袋搬家了,但血那是一滴也沒流過。
說完了肉身,再說天賦。
李素的天賦,自然比不上傳說中的齊天大聖,西遊記的面位之子。
但他有世界加成,天賦已然可以說是BUG一般的存在。
自然而然,他不論修行悟性,戰鬥悟性,都毫無疑問是最頂級的。
因此,兩人之間,實屬半斤八兩,都差不多。
*******
面對戰意高昂的哪吒,此刻,李素他很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