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物慾的誘惑(第2/2頁)
章節報錯
提起自己的窘況時,林覺的臉一下子紅了。
畢竟身為卡露拉那個世界的創世神,林覺在他的現實世界卻是窮得叮噹響,這怎麼說也不是一件露臉的事。
而在聽到他的話後,卡露拉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看了看周圍那不到一百平米的矮小平方,這才笑道:“我以為住在這裡是你的興趣......敢情是沒錢嗎。”
被筆下的女主角這麼一說一笑,林覺便漲紅了臉。
但他還是用有些尷尬的語氣爭辯道:“文化人就不應該貪圖錢財,寫作是千載功名大業,日子苦一點算什麼。”
接連便是些難懂的話,什麼“甘於清貧”,什麼“兩袖清風”之類,引得卡露拉忍不住鬨笑起來,卡露拉一笑,一旁的金毛也跟著笑,房間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但在知道了林覺這傢伙窮困潦倒又死要面子後,卡露拉便隨手在身上摸了摸,摸出一塊漂亮的紅寶石吊墜遞了過去。
那紅寶石吊墜又大又圓,紅潤的晶體上散發著猶如火焰般的光澤,讓人一眼看去就知道肯定是值錢玩意。
只不過看到這玩意時,林覺不由得瞪大了眼,疑惑地問道:“你這是什麼意思?”
“以物易物,我也沒有你們現代的貨幣,所以把這玩意給你,換你接下來給我買吃的喝的,這樣可以了嗎?”
卡露拉一邊說著,一邊將紅寶石吊墜塞到了林覺手上。
那一刻,林覺想要縮手,可是手卻不聽使喚,不知不覺間便已經將那玩意握在了手中。
林覺雖然不懂什麼珠寶玉石,可這麼大的一塊紅寶石,而且鑲嵌吊墜的鏈子還是純金打造,這玩意一看就非常值錢。
這能值多少?十萬?一百萬?一千萬?
看著手上那價值不菲的掛件,林覺一下子愣住了,畢竟他一輩子也沒見過這麼多錢。
這麼貴重的東西如果賣了錢,這能買多少泡麵、飲料和零食啊?那怕不是堆滿一個足球場都夠了吧?
但就在被手上的金額衝昏了頭腦的一秒後,林覺便忽然一下反應了過來。
等等,我不能拿卡露拉的錢,否則不就變成我在吃軟飯了嗎?
自從在大城市辭職回家,踏入家門口的那一刻起,林覺就曾經發過誓......一定要用寫作來養活自己,否則就找個高樓跳下去。
可是如果他現在拿了卡露拉的紅寶石吊墜,將其賣掉得了一大筆金錢的話,那麼忽然暴富的林覺還會想繼續碼字嗎?
應該不會,不,或者說即便會繼續寫下去,他的動力也會減少很多。
著名的漫畫之神手冢治虫曾經說過,“漫畫是飢餓的藝術”。
這番話也可以用在寫作上,只有不滿足於現狀,內心充滿渴望與希冀的人才能夠有充沛的動力去進行創作。
要是林覺一夜之間暴富,他內心的渴望就會被瞬間填滿,畢竟物慾這種東西是很可怕的,他並不覺得自己能夠抵擋得住金錢的誘惑。
想到這裡,林覺不禁搖了搖頭,他想將手上的紅寶石吊墜給回卡露拉。
但抬頭一看,才發現那位血族親王已經悄然離開了,只留下大廳裡的一陣香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