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撲街作者.威風堂堂(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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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背景或者鋪墊伏筆......的確,現在的讀者大多不喜歡看這個,而且絕大多數作者在這方面寫得也不咋好,讓人沒有觀看的慾望,這點林覺當然懂。
但懂得歸懂得,就像講偉光正的大道理人人都能說上一大堆,可自己的生活卻依然是一團亂麻那樣。
懂不代表能夠做好,動腦和動嘴永遠比動手容易。
這時,那邊的編輯大大又發資訊來勸說道:
“現在流行的是輕鬆日常的戀愛文,不要給讀者什麼壓力,總之把美少女放出來,再裝模作樣地談一場酸酸甜甜的戀愛,時不時發點刀子,這寫法即簡單來錢又快,怎麼就不參考一下呢?”
“可.......可是編輯大大,我不太會寫戀愛文,前兩本書的戀愛都寫得一般般。”
“寫戀愛文得把你現實的經歷拿出來,不要害怕暴露自己的戀愛史,這樣才能寫得有真實感。”
溝通新書的時候,編輯是這麼說的,不過這番話卻看得林覺哭笑不得。
如今時間已經來到了大半夜,窗戶外頭電閃雷鳴,風雨交加。
房子裡的那隻五歲的金毛犬貝貝正趴在林覺腳邊呼呼大睡,時不時還放幾個臭到讓人懷疑人生的臭屁以向世界證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這隻公狗翻了個身,似乎又打算放屁時,林覺看著狗子的屁股,思考起了自己在寫作方面的缺憾問題。
說起來,林覺身為一名作者,天生就是有著缺憾的。
尤其是在描寫戀愛與女主角的方面,他怎麼都寫不出那種甜中帶酸,酸中有甜,還略微帶著那麼一點兒青春苦澀的感覺。
這其中的原由也很是簡單,因為林覺是一位單身狗。
......
不,這麼說並不對。
單身狗,還不足以形容這位作者的牛逼之處。
嚴格來說,林覺是一個母胎誕生至今,二十六年以來都沒有交過女友,甚至就連跟女生對話都不敢的“單身帝皇”。
在腦子裡想起“單身帝皇”這幾個字的時候,坐在電腦桌前的林覺忍不住把腿一翹,擺出了一副“我真牛逼”的姿態。
之所以二十六年以來都沒有交過女朋友,並不是林覺的要求太高所導致的......好吧,前期他的要求的確挺高的。
十八歲左右,林覺理想中的女友必須得長得漂亮,身材得好,知書達理,溫柔體貼,喜歡打遊戲,能跟自己玩到一起才行。
二十二歲左右,林覺理想中的女友長得不一定要那麼漂亮,身材好點,知書達理,溫柔體貼,能包容自己的喜好就行。
而到了現在二十六歲左右,林覺理想中的女友只要求是個能過日子,不會阻礙自己打遊戲的女性即可。
但哪怕已經在戀情方面放低了各種標準,林覺至今為止卻依然沒有遇到半個讓自己心動的女性,當然更沒有對他心動的女性。
尤其是在一年前辭去了醫生的工作,回到家裡全職當了網文作家後,他的社交圈子更是一下子墜入谷底,幾乎變成了“查無此人”的狀態。
所以,林覺屬於標準的不解風情臭直男,這麼一個不解風情的傢伙,又怎麼能在小說裡把異性寫活呢?
算了,想這些也沒用......繼續寫下去再說吧。
說不定我在寫這幾本書時候忽然腦子開竅了?一下子變成了一個能瘋狂對讀者發糖和發刀子,然後被讀者奉為神明的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