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了一下刀子,果然,該死的人如何都活不下去的。

他等著叛軍靠近,殺死一個就是賺到了,只可惜地裡那些殘餘的糧食,他還沒有來得及收割,只可惜村裡的還有幾個瘋婆子還有幾個不能動彈的老人家,無人俸樣咯。

叛軍的馬兒賓士起來,從他身旁馳騁過去,他手裡的刀突然劃過。

銀芒閃爍。

落在眼睛發紅,臉帶獰笑,一身淫邪的叛軍脖頸上。

一刀致命!

他為何是跛腳呢?

因為曾經也參軍過!

在戰場上出了事兒,就回了老家。

先前亂軍偷襲小鎮之後,他就想辦法給當初的大將軍寫了一封信,懇求大將軍帶兵,將那些叛軍一一處置,也不知道曾經首領陸大將軍什麼時候能收到信。

他能做的只是等!

現在等不下去了!

那殺死一個叛軍,用他這個跛腳的性命換取,不虧了。

他站在原地,發現對面的剩餘的叛軍竟然手裡拿著弓箭,對著他比劃。

立馬將馬上坐著的死人踢下來,翻身騎在馬上。

這一躍彷彿人回到當年,依舊是新兵營裡的一個小兵。

騎著馬奪了被他割喉男人的刀,朝著小隊亂軍殺去!

弓箭落在身上,射穿他的身體。

手裡的刀子握緊,他如何都得再殺幾個,這樣才能死的更值得!

馬兒行走的速度更快,掄起手裡的刀子朝著對面倫亂軍殺去,撕拉一聲,是刀刃跟面板接觸的動靜,他又殺了一個。

身體裡的力量在流逝。

不過問題不大,還可以再來一個。

進攻就是,不用回守手臂被劃傷,大.腿被砍下來,胸膛又鑽入兩把冷兵器,他似乎沒有力氣了。

他要倒下了。

手裡的刀子輕輕一動,再次殺了一個人。

一個人殺了五個。

不虧!

原本他應該死在沙場上的,跟那些戰友們,一起唱豈曰無衣,但是因為跛腳退了下來,現在依舊馬革裹屍。

不虧!

不虧!

嘴角露出笑來,眼睛盯著藍色的天空。

白雲悠悠,又風吹過。

風聲裡似乎帶著當年當新兵時的口號。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