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開始的調查(小蠻加更)(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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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漢南夢想演唱會的現場。
幾名警察將現場封鎖了起來。鄭室長則是焦急的站在一旁處。
“你好,我是這次事件的檢察官鄭在燦,這是我的名片,現在這件事情已經交予我來負責了。”
鄭在燦將自己的名片掏出來遞給了鄭室長一張。鄭室長看著名片上面印著的他的名字以及電話號碼一類的資訊。
鄭室長驚訝的看了自己眼前的這個年輕人,是一個剛剛入職不久的新人檢察官。一身標準的西裝裝扮,手上提著一個公文包;隨後鄭在燦把自己的公文包放在了一邊的桌子上,在裡面拿出來一個筆記本,方便記錄這次他自己所聽見觀看到的資訊。
“怎麼稱呼。”
鄭在燦微笑的對著鄭室長說到。
”你可以稱呼我為鄭室長就可以了。”鄭室長隨即的回答到。
“好吧!鄭室長,現在你可以告訴我你這次失蹤人的姓名等一些有用的資訊了吧!”
“可以,姓名泰妍,姓金。家住在全州完山區。慈孝洞。”
鄭室長一一的說著有關於泰妍的資訊。
“等一下。鄭室長,、這個泰妍的父母知道麼!他們的女兒現在失蹤的訊息。”
鄭室長思考了一下,隨即的回答到。
“目前還不知道,因為我們並沒有及時的通知他們。距離案發到現在才過去了五個多小時,我們並沒有來得及通知他們。”
“五個小時,但是按照一般規定的失蹤人口所設立的時間是二十四個小時。你們難道不打算再找一找了麼!或許能夠再次的找到呢!“
“事實是我們將演唱會的地方所有的都找遍了,都沒有發現泰妍的身影。為了預防萬一。”
“都沒有找到。不會是偷偷的溜出去了吧!”
聽到鄭在燦的話語之後,鄭室長連忙的否認。
“不可能的,泰妍在表演完之後還回到後臺去了呢!但是轉眼間的功夫卻是消失不見了。”
“即使是監控也調查過來。也沒有發現什麼失蹤的痕跡。”
“哦!?”
“抱歉,鄭室長,我的話語你應該明白,我是說閒雜由於時間不夠,還不能將其規定為失蹤案件,但是可以按照其他型別的案件來規定。
“什麼案件?”
鄭室長連忙的詢問到。
“綁架目前所能夠猜測到的也至於這一條了。從你講的資訊來看。兇手很有可能有預謀的,在演唱會結束之前就已經想好了這樣子做了。為了躲避攝像頭。很顯然,這些人躲過去了。”
“我需要到了現在來勘測一下子,找找有沒有什麼有用的線索才能夠再次的進行調查下去。”
“鄭檢查官。你對這件事情有著多大的把握能夠找到人呢!”
鄭室長隨口的問了一句。
鄭在燦豎起一根手指。
”一成,還是將一分成了一百份。”
隨後這傢伙繼續的向著前面走去。
“泰妍最後一次的出來是什麼時候?”
鄭在燦邊走邊問到。
“昨天的十點四十五份、她們上臺剛剛結束回到後臺的時候,再次的尋到。卻是已經找不到泰妍的身影了。”
鄭室長連忙的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