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晨一路駕車來到跟李小紅約定的飯店。

一家蜀菜館。

沒錯,李小紅是巴蜀那邊的,跟張傑他們是老鄉。

不僅她是巴蜀的,就連樊詩詩也是她從蓉城那邊挖掘出來的。

“紅姐,抱歉,來晚了。”

當林晨來到預定包廂中,李小紅早已靜候頓時了。

李小紅笑著說道:“沒事,我也沒比你早到多久。”

這種話,林晨在地球早已經聽習慣了,所謂的沒早到多久,十有八九半個小時以上。

“天娛那邊怎麼說?”李小紅也不墨跡,直入主題。

“四六,沒有簽約費。加《嚮往的日子》永久常駐嘉賓。片酬一千萬,四個百分點的分紅。”對於這點,林晨也沒打算隱瞞。

既然已經約出來談了,那大家就坦誠布公的談。

況且,如果最後談成了,騰訊那邊也要負責去交涉,總不能那個時候再說一個其他版本吧。

李小紅只是笑了笑。

看樣子,對於天娛的開價,她心中早有預料了。

“說說吧,你有什麼要求。”

李小紅不傻,既然上次林晨沒有答應,肯定不只是想憑實力那麼簡單,肯定還有一些要求沒有提出來。

林晨直言道:“帶新人什麼的我這邊沒有問題,但我需要工作室的絕對股份,也就是控制權。”

“為新人寫歌,公司需要按照市場價從我這裡購買,並且,我只賣歌不賣版權。”

李小紅問道:“沒了?”

林晨點了點頭。

說到底,他需要的只是絕對的控制權罷了,唯有這樣,他才能擁有相對的自由。

再多要。

人家又不是做慈善的。

況且,以他現在的狀況,有人能願意給他開工作室,已經很難得了。

“你說這些我們都能做到,但問題是你能為公司創造什麼?”李小紅平淡的看著他。

欣賞歸欣賞,生意歸生意。

什麼股份都是小事,前提是林晨得值那個價。

林晨指了指自己的腦袋,“歌,我這裡有很多。並且劇本大綱,我這裡也有很多,只差完善。”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