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很美很美的鄰居【第一更,求首訂】(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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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51號。”
陸餘認真的說道。
阿泰斯特:“????”
佔我便宜?
陸餘接著笑了笑:“開玩笑的,我選10號。”
陸餘在岡薩加就穿10號,到了NBA也不太想換了。
“為什麼要選這麼冷門的號碼呢?聯盟裡用10號球衣的可不多,超音速退役的麥克米蘭算一個,現役的我記得只有今年被交易到國王隊的邁克·畢比,難道你是他們的球迷?”
“不,因為我大學就穿的10號。”陸餘笑道。
阿泰斯特一臉欣賞的表情:“我就知道你和我一樣, 是一個戀舊的人,我的球衣號碼也是我高中和大學穿的號碼,果然我沒有看錯你。”
又來了。
陸餘真的不想搭理他,就他還戀舊?
阿泰斯特在公牛時期選擇的是高中和大學時使用的15號——看上去似乎是個戀舊的人?
很快他就證明這種想法是天真而愚蠢的。
到了步行者隊,羅恩迅速啟用23號,理由和其他所有的23號一樣:向喬丹致敬。
一年後,羅恩大概覺得只對一個人表示敬意過於單調,又把球衣換成91號,這回致敬的物件更加清晰, 正是丹尼斯·羅德曼大人。
穿上此號後,羅恩自覺武功大進,遂在奧本山大戰群雄,天下皆懼。
此一役後,阿泰斯特自覺殺人過多,罪孽深重,於是脫下染血的91號戰袍,重新穿上代表學生純真的15號校服。
不過這種狀態沒能維持多久,隨著加盟國王,羅恩的球衣號碼又發生了改變。
這回是93號,已經壓倒了大蟲。但羅恩不是一個容易自滿的人,他永遠會尋找新的挑戰高度。
轉入火箭, 他又把號碼加到了96號。
這是一個巨大的成就, 象徵著羅恩在換號這個領域徹底地超過了前人。
想想看, 羅德曼申請69號被聯盟拒絕,羅恩申請96號則順利透過, 這難道不是鐵證?
事實上,羅恩選擇96號是有自己獨特思考的。
他的家鄉是紐約的皇后橋區Queen's bridge,小寫的縮寫是qb。qb,96,必須承認它們長得很像……以羅恩·阿泰斯特的智力水平來說,這真是一個了不起的發明。
所以你告訴我阿泰是個戀舊的人,就好像第一次去找小姐,姑娘告訴你她是第一次一樣扯淡。
不過不得不承認,阿泰斯特的預測非常準。
陸餘剛準備回家,就收到了卡特賴特的簡訊:“陸,你的球衣號碼選擇幾號?”
“10號。”
陸餘快速回了他。
一切確定下來之後,就等著過兩天的新聞釋出會,打車回家的路上,陸餘抽空給陸朝陽打了電話,報告了一下最近的生活,聊了十幾分鍾。
陸朝陽心情應該不錯,畢竟最近新聞上都是各種吹噓陸餘的訊息,他甚至在飯店門口貼上陸餘的海報,惹得全斯波坎都知道這是陸餘家的餐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