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對孟賢超的小廝說:“扶起來!這像什麼樣子!”

小廝趕緊扶自己家少爺。

沈先生這時也看到了吳秋生臉上的巴掌印,問道:“你這又是怎麼回事?”

吳秋生趕緊把事情的前因後果都說清楚,然後認真補充道:“先生,我真的不是小廝,是旁聽生。早上我嬸子剛跟學正大人申請到的。”

小寶也在旁邊認真點頭:“就是這樣。”

沈先生把在場的學生都掃視了一圈:“這是重點嗎?學規第十二條:必須禮貌端正,恭勤誦讀,禁止喧譁、毆鬥,凡觸犯者,痛決!;第十三條:同窗有事,必須稟報本舍舍長,知情不報,反招惹是非,必重罰!”

痛決,就是要重重的打板子。重罰,就可大可小了,但是掃廁所是跑不了的,就看時間長短了。

沈先生又瞪了這幾個打起來的:“跟我去見學正大人,先領了罰再說其他!”

沈先生不去證實吳秋生到底是不是旁聽生的身份,只拿學生毆鬥說事。這件事不是他能決斷的,因為他和聶先生一樣,誰家也得罪不起。

但是沈先生比聶先生聰明的地方就在於,把矛盾傳給上級。鍋太大的時候,有能力的人去背更合適。

學正聽到這件事也懵了。心說這個沈先生真是個老狐狸!你把矛盾推給我,我有能力解決嗎?你得罪不起人,我就得罪得起?!

但是這話沒法說出來啊。學生觸犯了學規,領到他這兒也沒錯。

學正現在就剩下後悔了,早知道這樣,幹嘛不帶著吳秋生到班級通知一聲呢?

工作沒做到位,怨不得別人。學正現在也沒辦法了,但這件事還得解決,各打五十大板吧!

主意定下,學正恨聲說道:“真是無法無天了!既是同窗,不相互友善,反而毆鬥起來!回去每人罰抄二十遍學規,清掃廁所十天,從今天開始!”

又轉向沈先生:“凡是看見而不勸止的,一律罰抄十遍學規!”

“是!”沈先生恭謹地說。悄悄鬆了口氣。

吳秋生的旁聽生身份確定了,鬧事學生的處罰也不是自己下的,這事兒就跟自己沒關係了。

明面上這件事就這麼解決了。但是孟賢超能服氣嗎?不能!小寶腿上帶了鐵板的事兒沒人提啊!

但是現在處罰決定都下了,再提也沒啥用。孟賢超恨恨。挨罰?他是不可能親自挨的。主子有事,小廝服其勞嘛!

午休的時候,小寶去掃廁所,秋生搶過掃把讓他回去:“事情都是因我而起,你不要去!”

小寶拿起另一個掃把:“走吧,又不是什麼大事!你回家不要告訴孃親。”

“可嬸子說過,每天學裡發生的事情,必須一五一十告訴她。”

“那你就不能說點別的?就說午飯吃了什麼,課上學了什麼。”

“那叫隱瞞不報。”

“讓我孃親擔心,你覺得好嗎?”

“倒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