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楚清“躺槍”(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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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知縣這半年可謂受益良多。
為百姓開闢副業、招商引資這沒什麼,幾乎是每個官員都會做的事情,真正受益是楚清手下的這批小子帶來的“管理經驗”。
這些年輕人對於百姓心理的把握很到位,愛佔便宜的怎麼整治,踏實肯幹的怎麼獎勵,損害利益的怎麼處理,比他這個知縣要利落。
按這個發展勢頭,槐安縣“脫貧致富”就只是時間問題了。
槐安縣知縣嚼著溜肥腸,越嚼越有滋味的時候,興湯縣的知縣大人也在吃晚飯,味同嚼蠟。
怎麼回事呢?因為離婚訴訟增多。
在大宣,離婚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休妻,或叫出妻。
犯了“七出”中的一條或是多條就能夠休妻。當然,若滿足“三不去”中的任一種條件,即女方無處可去、曾為公婆服喪三年,比較孝順、與丈夫一起經歷過貧賤後來發跡的,不能休妻。
第二種,合離
要是夫妻兩人感覺三觀不合,日子過不下去了,或者是各自找到真愛,在意見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兩人一起去官府辦一下手續就行了。
第三種,呈訴離婚。
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願意的情況下,只要有合理的離婚理由,官府就會受理,然後經過審判之後,強行命令兩人離婚。
第四種,義絕。
男女兩方的家庭產生了矛盾,甚至是大的仇恨,沒有辦法繼續做夫妻,強制離婚。
最近,徐光澤接觸的大多是第三種,呈訴離婚。
誰沒事兒一天天正經事不做,給人家斷離婚官司的?
“都TM吃飽了撐的!”徐光澤一口乾掉茶水,把茶杯頓在桌子上。
“大人,再這麼下去可不行,一天斷不了一兩件案子,還費人費力費時,勞民傷財哪!”師爺也愁眉不展。
一樁離婚案,衙門不能草率地批准或拒絕,首先要調解,調解不成還要根據雙方的意見,走訪他們的家庭。
一切瞭解得有根有據了,還要頂著吵成一鍋粥的兩家人高分貝轟炸,把小孩撫養權和財產分配情況達成一致,再讓雙方長輩都簽字畫押,再給更改戶籍,才能達成離婚。
離婚了還不算完,如果女方家無男丁,就是沒有父親、兄弟接收她,還要給立“女戶”。
成為女戶的,縣衙還要給予一定的待遇,比如免除勞役什麼的。
“過不下去,好說好商量,體面的合離不行嗎?!”徐光澤忘記杯子空了,端起來又往嘴裡倒,啥也沒有,更氣了。
師爺趕緊給續上茶水:“都是楚清鬧的!要沒她在前頭晃悠,怎會有這些婦人跟在後面作妖!”
徐光澤:“什麼意思?”
師爺:“不是嘛,她弄個豆油,整個縣跟著種黃豆;她開個紡織作坊,整個縣跟著洗羊毛、彈棉花;現在又搞什麼美食街,得,全縣又開始養雞、養豬,往槐安縣賣……”
徐光澤很是感慨:“唉呀,這才幾年,楚清都幹了這麼多大事兒了!”
師爺:“大人,我是說,她整這麼多事兒,是,老百姓都跟著賺了個仨瓜倆棗的,可心也浮躁了呀,那些娘們兒覺得自己能掙錢了,都蹦躂起來了,哭著喊著鬧呈訴離婚!”
師爺說這話自有他的道理,他兒媳婦最近就“不安分”,揚言要離婚,把他和老伴氣得不行。
徐光澤似有深意地看了師爺一眼,問道:“那看來楚清乾的都不是好事兒唄?”
師爺說:“倒不是她乾的事情都不好,但至少她作為一個女子,本就不該拋頭露面,就該消消停停待在家裡。
可您看看,現在搞得多少家庭不安生?鄉下女子,十四五歲了,鬧著不肯嫁人;嫁了人的,鬧著不讓納妾!”
是了,這些鬧離婚的,多數都是不肯讓丈夫納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