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飯,應該叫下午飯了,因為已到未時。

村民們還好,他們本就是每日兩餐,但吃慣三餐的楚家人都已餓得飢腸轆轆。

這個小小佃戶村的唯二兩頭豬,都已變成盤中餐。

百多號人,都在玉米地裡吃露天大餐,玉米秸稈都用了不少當燒柴。

可是村民們面上雖然拘謹,但相互傳遞的眼神卻充滿驚喜。

這些貴人不但沒有治他們的罪,還給了二百兩銀子算作這頓飯的酬勞。

二百兩銀子哪!

除了兩頭豬,也就搭上些地裡青菜而已,就這些東西就給了二百兩!

雖說兩頭豬都殺了,可肉也就不到一頭多點兒的豬肉,村民們吃的是豬下水,那是下水燉菜,剩下的大半頭豬肉,回頭還能給各家分分呢。

關鍵是,這頓飯用的米、面和蛋,也是人家出的,雖說不可能人人都能跟著吃上大米白麵,但小孩子們卻都有份。

尤其是雞蛋,都做在菜裡和湯裡了,每個人都能吃上幾口。

他們也就是動動手幫忙把食物弄熟而已。

饅頭手裡拿著個大白饅頭,來到楚清跟前跪下請罪:“貴人,小的有罪!”

病號待遇,除了小孩子們分到白麵饅頭,也給了饅頭兩個白麵饅頭。

現在饅頭已經知道自己衝動魯莽了,不過罪也遭大了,別看手裡攥著饅頭,可他頭暈,還噁心,有些吃不下啊!

楚清示意卓耀給他五兩銀子,然後對饅頭說道:“起來吧,我家孩子小,不懂事,傷到你了,回頭找大夫看看……”

小寶:!!!孃親,你是說正經的?

對方是個半大孩子,雖有些莽撞,卻很知道保護家人,楚清對他沒有惡感,溫和問道:“你大名叫什麼?今年多大了?”

饅頭個子不算高,也就正常十四五歲少年的樣子,比小寶矮了大半頭,可顴骨有些高,中庭略長,顯得很成熟。

穿得單薄,衣服很舊,領口也鬆鬆垮垮,露出一部分胸肌,一看就是常幹農活,結實得很。

“回貴人的話,小的大名就叫饅頭,遲饅頭,今年十四了。”饅頭小心回話,神情語氣比之前暴起傷人時馴服得多。

“呃……”楚清摸摸鼻子,十四,比小寶還小一歲。

自己是怎麼把那句“我家孩子小、不懂事”說出口的?

別看都是十四五歲,楚清看自家小寶,就覺得是個孩子,看那個“饅頭”,就認為是大人。

這可能是所有當孃的心態,自家的,永遠是孩子。

“吃饅頭?”甘來重複。

小寶也覺得他這名字有趣,嘴角上翹,並未出聲。

哪知遲饅頭一直留意著小寶,他對這個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高個子少年有好奇,也有敵意,但更多的是不服。

好奇的是,明明看小寶面相比自己小不少的樣子,可怎麼長那麼高?他是怎麼把自己長得跟玉米杆子似的?

敵意自然來自於腦袋被踹的那一腳,真夠狠的,當時感覺像是被石頭擊中一般。

至於不服,是因為他覺得,小寶那是偷襲,乘人不備,手段卑鄙,要是雙方都有準備,不定誰贏誰輸呢。

就是這份心思,令他一看到小寶的唇角上揚,就覺得非常氣憤,感覺小寶在嘲笑他的名字,因此腦子一熱,一句“你瞅啥?!”脫口而出。

話一出口就後悔了,他想起他娘剛才說,那女的是國公爺,踢他的是世子爺。

雖然說“女的國公爺”聽起來很奇怪,但人家是貴人,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