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葛景泰擺手示意衛兵收了弓箭,自己也把聲音放緩:“聽說,你們扣押了我八名採玉人,我是來領人的。”

小寶說道:“領人可以,先承認你們偷竊!”

葛景泰:“偷竊?誰偷竊了?偷竊什麼了?你指出來,我把竊賊交給你處置!”

這話有點噎人了。

丟失的鍬鎬,沒人看到是誰偷的,怎麼指出來?昨天倒是抓了兩個賊,但是他們也沒有偷成,捉賊拿贓,這事兒有些說不清楚。

“很好!”小寶說道:“沒有賊,沒有偷竊,你回去吧!至於我這裡扣押的八名沃斯人,不是以偷竊的名義,而是以越界的名義!

契約上已經寫明瞭:界限劃清之日起,雙方無故不得越界。現在,我們捉到的八名越界者,會交給公使館,由公使館向沃斯國追究責任。”

“這……”葛景泰遲疑了。

當他聽說有采玉人私自跑到大宣人的河灘偷工具時,他聽過就算,沒有任何制止的意思。

這不是挺好的事兒嗎?他巴不得雙方產生矛盾,然後讓被他煽動起來的抵制大宣人的情緒操縱著沃斯人跟大宣人打起來。

只要鬧將起來,那就是百姓層面的事情,與沃斯官方無關,更不會牽扯四王子。

你們大宣人在沃斯國激起民憤了,械鬥了,然後被牧民們騷擾、驅趕得混不下去了,不得灰溜溜夾著尾巴滾回大宣去?

可是昨天他派到河灘冒充監工的兵士回來報告,又有去偷竊工具的人,但是沒有回來,被人扣下了。

這可不行,採玉人來自各個部落,他們雖然窮到一無所有,但他們也是強壯的勞力。

沃斯國人口少,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是國家的資源,他們可以因犯罪被處死,卻不能被浪費。

流落到大宣人手裡,就是浪費。

於是他派了六名兵士前去要人,打的主意就是讓大宣人指出竊賊,指不出最好,指出來,那就是勞工本人的小偷小摸,只要說帶回來處理就行。

他想著只要不拿走大宣人的東西,大宣人不敢不交還沃斯人,畢竟他們是在沃斯國的地界上,哪裡想到,對方不按他的想法行事,而是直接把六名兵士也扣下了。

那是四王子的衛兵!

四王子已經被沃斯王沒收一半衛兵,這次調派給葛景泰一部分,要是再有折損,他葛景泰還要不要命了?

無奈親自上陣,倒是用這個說法堵住對方的嘴了,可人家依舊不放人,而是說要交給公使館,把事情上升到國家層面。

坐蠟了。

“還有,”小寶又說話了:“我們還要請公使館向貴國提出交涉,為何你們的百姓要說我們大宣人是竊賊,我們大宣人偷竊你們什麼了?

有哪一樣不符合兩國相交的規定,還是違背了與四王子的契約?

這種不利的說法是由何而來,我們要追究到底。”

孃親說過,公使館,是代表大宣利益的地方,他們會維護大宣人在沃斯國的合法權益,遇到事情處理不了,可以推給公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