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見血(第2/3頁)
章節報錯
然而……這些都沒有。
明斷並非靠眼睛看,也不是聽到雜音,更不是聞到氣味,並不藉助任何感官,而是直接在心裡浮現一種感覺,非常模糊,卻又十分堅定。
類似“直覺”?
心神一動,他毫不猶豫的出劍,直刺遠處的灌木叢,刺啦一聲,一隻躲在枯葉叢裡的小貝殼被刺了個正著。
有用!
剛剛那一瞬間,他覺得有個東西就在哪個方向,沒有任何判斷依據,就是這麼覺得。
然而憑感覺出劍,果然中了!
湯昭挑了挑劍,繼續前行。
這一路便順利起來,他明斷起來越發熟練,對罪惡的斷決清晰又準確,劍劍出,劍劍中,絕無失手。
但這並沒讓他感到輕鬆,反而心情沉重。
明斷這種直覺,不僅僅是探查手段,更是一種情緒,他用多了之後才發現了這點。
這種情緒本質是厭惡。他心裡厭惡犯罪,所以罪犯的存在令他不舒服,就像米飯裡摻進去一粒沙子,一口咬下去,很容易察覺。他就是憑著這種不適尋到魅影的。
但是厭惡是負面的情緒,很容易堆積,讓心裡沉甸甸的,越來越不舒服。一些小魅影還好,不過是感到膈應,但一些大的魅影存在卻令他心底產生一種煩躁,哪怕一劍戳死,這種煩躁厭憎依舊難以立時消退。
此時他已經傾向於刑極的最後一種判斷:魅影進入這個世界不是死罪,只不過它們大部分有罪且該死。
每個魅影帶給他的感覺不同,越是罪過大的越令他厭惡。這種厭惡與體型和力量有一定關係,強力的魅影多半比較討厭,但同樣體型的魅影有的只是厭煩,但有的令他憎恨入骨,想必是罪孽深重。
不過越除魅影,他心中反而升起些迷惑——在明斷的視角下,魅影犯的罪輕重不同,但角撞之下,全都是一觸即死,也就是說,只有清白無辜和死罪兩種判決。
這樣的明斷,可行嗎?
月色下,湯昭獨自持劍行走。
月光明亮,照在密林當中,卻有許多晦暗不明處,令前路顯得崎嶇漫長。
嗯?
有大魚?!
剛剛藉助明斷找魅影,這周圍一大片都給他殺清淨了,甚至還殺了一頭正在兇獸化的野豬,已經心情平靜下來,怎麼突然出現了強烈的感覺?
啊……這種感覺,好可惡啊!
是什麼罪大惡極的玩意兒鬼鬼祟祟藏在這裡!
一種厭惡、憎恨、欲殺之而後快的怒意像泉水一樣咕嘟咕嘟冒出來,又像火山一樣噴發,湯昭幾乎沒有思考,怒喝道:“劍術——吞邪!”
不是角撞,是吞邪!
劍光閃處,獬豸迫不及待的跳了出來,在半空化為龐然大物,張開血盆大口,一口吞了下去!
“啊——”一聲慘叫,湯昭就看到獬豸嘴裡叼著兩隻人腿,再一閃眼,人腿消失,已經被整個吞了下去。
是人?
有人?!
怎麼會有人呢?
這可是魔窟啊!
刑極剛剛明明說,沒有人闖進來的。就算剛剛這段時間裡有人闖進來,他應該告訴我才對啊!
湯昭本能的要阻止獬豸,可是已經晚了,血盆大口之下,兩條腿也消失了。
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