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了,編輯說我寫書不容易,趕到一號上架,讓我吃個全勤什麼的,也不至於白忙活一場。

說白了。

一,看我可憐。

二,可能是看我長得帥,有別的想法。

果然,我預料的沒錯。

因為編輯小姐姐給了我兩個選擇:

第一:可以日更三千,洗白了她過來,她給我推薦。

第二:日萬,累死累活,吃全勤。

我真的很難以選擇,我毫不猶豫的選了一,因為誰都不想努力,這年代,努力太累了,而辛苦工作的人,老實幹活的人,往往不如動動嘴皮吹空調的人獲得舒服。

作者想躺平。

洗澡的時候,我緬懷的看了看手機,因為我知道,當我洗好的時候我就不是以往的我了,今後的我,只需要躺平,就能過的很舒服。

畢竟編輯小姐姐很貼心。

但是,我看到了讀者群那三五個人的聊天,雖然只有三五個,聊天記錄也稀稀拉拉的,沒有那種刷屏的感覺。

但是,我看到了‘什麼時候更新’幾個字。

一瞬間,我被擊中了靈魂。

我忽然想到,我躺平了,自己固然舒服了。

但是我對不起的人太多。

嗯,我對不起那三五個讀者。

那一瞬間,我懊惱的流下了眼淚,沉默的走出衛生間,來到了臥室門口。

編輯小姐姐翹著黑絲美腿衝我勾了勾手指,我閉上眼,心在顫抖。那一刻,我差點淪陷,是聊天群的記錄重新整理在眼前,手機的震動讓我幡然醒悟。

我裹起被子,將她扔出了門外。

我要日萬!

我感覺眼中有光在綻放,我感覺渾身的熱血在流淌,我感覺到自己找到了曾經的夢想。

等等……我應該先撕了黑絲的,畢竟來都來了不撕太浪費。

不過不管那麼多了,開啟電腦。

肝!

就在我開啟電腦的時候,敲門聲響起。

我心中激動,我知道編輯小姐姐後悔了,我很清楚,她明白就算是我要拒絕,也應該撕了黑絲的。

儘管這不是我的本性,但是我一向不喜歡拒絕,一旦有要求,我都會盡量去滿足。

於是我飛快的拉開門,果然編輯小姐姐站在門口,憤怒的看著我。

我彎腰,伸手……

卻被踹了一腳,踹在臉上,懵逼的坐在地上。

我抬起頭,那腳好美。

我想到了這腳趾敲打鍵盤一定會發出很悅耳的聲音。

我瘋了,我一個撲街,想什麼都是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