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們正常經紀情況來說,46分成或者55分成都是很正常的。”

布萊德爾微笑道。

“但與李先生您合作,我們願意進行37分成,甚至是28。”

聞得此言,李少傑在心裡冷笑了一聲。

布萊德爾開口就是“正常經紀情況”。

這個正常,說的是藝人的正常。

實際上,以自己這種製作人,作曲家的身份,分成考慮的參考模板本來就不應該是藝人。

到了李少傑這種層次的製作人,你十成總利,是必然有我固定的一部分。

這caa和lot公司看來都是想要扯皮。

正常來說,lot公司應該是支付李少傑固定額度的淨分成。

也就是這百分之六。

但明顯,lot公司是不願意負擔其他的東西。

lot公司的意思很明顯。

我就這百分之六。

我們只想要音樂。

至於這裡面的東西你們自己怎麼分,就跟我沒關係了。

不然,原本音樂製作上的一些消耗,比如請樂團.......雖然不算很多,但原本不應該是李少傑去負擔的,而是應該lot公司去協商。

聖路易,作為漂亮國前十的強力樂團,在業界內的名氣絕對是槓槓的。

這種檔次的樂團,遇到這種大型ip,根本沒道理會給你打工。

雖然不至於獅子大開口到也去要分成.......

但這一口價不僅很可能很高,更有可能連帶著要一些權利。

分成可以不要,但爭取一下演出權肯定還是可以的。

這年頭,影視動漫遊戲類的音樂會演出,觀眾是真的多,而演出者也是真的賺。

而這百分之六,雖然是因為傑哥給出的價。

但最終,實際上會轉給caa公司進行第二次的利益分配。

道理很簡單。

沒有caa的話,李少傑確實很難遇到這種優質ip。

即使是世界頂級的音樂製作人,也不是什麼時候都能碰上大ip的。

這波商務合作畢竟是caa公司給李少傑提供的資源。

“如果是37分成的話,我們caa會抽取三成,並且負責解決樂團待遇問題,只不過,我們需要從您手中獲得相關音樂的版權,當然不會全要,但肯定是要一些演出播放改編相關的版權。”

布萊德爾說完話以後,lot公司的路易斯也開了口。

“我們遊戲同樣,音樂的使用權必須歸我們,具體因為什麼,我想李先生您瞭解的。”

李少傑點了點頭。

音樂版權分為很多種類。

一般被坑的那些人,屬於是被人打包買走的。

一個遊戲,找你做的歌曲,很有一部分是運用到遊戲裡的,如果版權拿不到,那豈不是任由你耍性子,到時候扯皮,難不成還要把語音包再從遊戲裡摘出來,然後反覆更新,影響玩家體驗?

肯定不可能的。

“使用權之類的是沒什麼問題,發行權授予只要依舊計入總項分成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