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吧,錢還可以再賺。

小命比較重要。

花錢買活了屬於是。

“你這架勢這麼大,這麼害怕的嗎?”

lot公司的一位過來交接工作的主管忍不住打趣的問了問李少傑。

但李少傑卻很認真的點了點頭。

“不是害不害怕的問題,而是必須要做好準備,畢竟.......”

“畢竟?”

“接下來要去的地方可能會非常的亂。”

“?”

主管愣了愣。

看了一眼李少傑。

“啊,沒啥。”

李少傑笑了笑。

“就是想去參加一趟地下嘻哈的比賽。”

“嗯,地下八英里。”

“?”

主管眼神頓時複雜了起來。

實際上,地下嘻哈經過這麼些年發展,遠沒有以前那麼火爆了。

當然,那是相比。

李少傑可太懂這幫所謂地下rapper們都是怎麼樣個閘總了。

就以前被自己送進去的那個猴哥?

笑死,段位太低。

根本都沒有任何競爭力。

也就麵粉這方面能讓人看那麼一眼而已。

地下八英里,源自於燈塔嘻哈的一個重量級比賽。

幾乎可以說,任何能在地下八英里中獲得優異名次的,都可以瞬間火遍嘻哈圈,在這之後,出道當嘻哈藝人,賺錢,簡直太簡單了。

而這比賽,也從燈塔傳到了國內,沿襲了燈塔的比賽制度。

當然,多少也得沾點腦癱的風氣。

多的不說。

就說國內是什麼樣環境?

國內那麼嚴格的情況下,麵粉,葉子,酒精,多人運動,多人當眾運動,多人BT運動,打架鬥毆,狂暴打架鬥毆,超級狂暴打架鬥毆。

這都屢見不鮮。

何況是自由的燈塔。

這隻會更烏煙瘴氣。

尤其是嘻哈的battle會充滿火藥味。

以李少傑“音樂家”的視角來看,這種戰鬥性的音樂互動帶有攻擊性與火藥味是沒問題的,但一切要以實力與作品來說話,而攻擊也要在意尺度。

我們可以接地氣,但不可以下流骯髒。

可這些rapper可不知道這些東西。

但凡有點文化有點素質的,誰TM還能在地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