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等到被舉報的時候,表面道個歉,重改歌詞,然後再換個ID唄。

這bug......似乎是可以卡的。

“不過,《音樂製作人分配法桉》裡就法律角度上,正式承認製作人,錄音師,藝人及詞曲作者具有相同的音樂生產價值,認同這些存在作為音樂生產相關者獲得數字音樂版稅的權利。”

“而且,《音樂現代法桉》也透過了,你想直接搞虛空作詞人,可以是可以,但估計很難,保守一點的話,還是工具人比較靠譜。”

負責人開始認真的給李少傑講起了相關法律。

聽上去離譜,但必須要做。

隔壁燈塔因歌詞而被各項指控,甚至直接進去的都有。

甚至某教授中文課上用中文說出了大家最常用的口頭銜接詞“內個......內個......”被舉報,指控為種族歧視,強行解釋成“尼格......尼格......”

眾所周知,尼格這個詞,尼格自己可以說,別人不能說。

如此種種,各種形式的雷點。

都必須要和李少傑講清楚,儘可能在後面的發展中不要碰。

於是。

在前往漂亮國進行面試之前。

傑哥首先惡補了一波法律與美式網民的腦洞。

......

又過去了一段時日。

這天,李少傑正在為了自己前往歐美的計劃研究一些必要的事情,和lot公司的另一位音樂製作人聊天。

“所以,我這次的這個音樂團體,應該起個什麼名字?”

李少傑問向克里斯汀。

克里斯汀想了想,蹦出了一個名字。

“流行樂園?你覺得怎麼樣?Pop Eden?”

“......”

“我的評價是不如叫流星花園。”

“......”

“紫色閃電?Purple Thunder?”

“......”

“我的評價是不如叫金色閃光。”

“......”

“算了。”

李少傑撇了撇嘴。

“就叫傑哥的奇妙樂園吧,英文名......Jay’s happy paradise,JHP,爺的快樂天堂。”

“?”

“就這麼愉快的決定了!

看李少傑打定了注意,克里斯汀是真的沒法說什麼。

只能用奇怪的眼光看著李少傑做著註冊準備。

咋說呢。

實際上,以漂亮國人的視角來看。

這名字......

很有點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