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我直接給你應援會搞爛!(求訂閱~月票!)(第2/6頁)
章節報錯
全部都是都秀秀的粉絲應援會。
而這些人身後,則是粉絲團的關鍵人物,以及明星相關經紀公司的人。
另一邊的律師團中,為首的是一名看上去四十多歲的中年女人。
幾名被告表情不一。
有惡狠狠盯著李少傑的,也有看上去梨花帶雨,像是被嚇哭了的。
更有臉色陰晴不定,看上去很慌的。
很快,訴訟流程開始。
開庭後,法庭查明身份,宣佈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當事人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
法庭調查開始。
訴訟人宣讀起訴書。
刑事。
換傑哥的想法就是
【我不是為了賠償的,我就想看看你能不能進去,能蹲幾年?】
很快,審判長便詢問起被告,宣讀內容與收到的傳票是否一致。
確認一致。
很快,審判長便令其他的被告人退庭候審。
然後一個一個來。
直接問“起訴書中指控事實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願認罪?”。
指控的罪名各不相同。
網路暴力,人肉,人身攻擊的。
教唆其他粉絲進行網路暴力,人肉,人身攻擊的。
幾個飯圈組織核心粉絲的行為,懷疑涉嫌非法集資,傳銷。
認證賬號資格的時候,是否得到了明星經紀公司許可與營業執照。
作為非盈利的粉絲組織運作活動中,對一些實物販賣的盈利行為,是否經過了經營許可。
是否偷稅漏稅。
進行了一輪審查後,舉證質證的嘴炮環節也便到來!!
兩邊開始互相攻伐!
首先,便是張偉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開始提供證據!!
是的。
李少傑與張偉,並沒有直接奔著個人的辱罵去。
而是對“飯圈組織”的合法性與犯罪行為上開炮!!
張偉的大致陳述,基本便是
粉絲後援會,因為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它所獲得的利潤,因此,根據民法典第87條規定,大多數的飯圈組織是屬於一種非營利法人中社會團體。
而根據社會團體有關規定,全國性的社會團體,要由w院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也就是說,以企業的名義設立的粉絲應援會,那就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