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這邊的事情暫時告一段落後,李少傑便跟著房澈,前往他的工作室。

一路上,李少傑突然問道。

“話說回來,那個王志海,之後去哪了。”

“回國以後我就沒有在意這個事情了,今天也是看到你才想起來的。”

“......”

我信你個鬼。

活生生罵了人家好幾年,你跟我說這叫不在意?

房澈心裡吐槽了一句,然後說道。

“我哪知道在哪,我跟他關係又不好。”

“不過......我記得他好像是去了霓虹發展的。”

“去霓虹幹啥?”

李少傑撓了撓頭。

“搞音樂不景氣,所以下海了?”

“......不至於,哥,這個真不至於......”

房澈翻了個白眼。

“好像就是在霓虹做音樂製作人。”

“哦。”

李少傑點了點頭,若有所思的道。

“有機會去搶他飯碗去。”

“......你饒了他吧......”

房澈撇了撇嘴,試圖轉移話題。

“話說,傑哥,你一直在沈城,那你認識一個叫陳沖的不?”

“陳沖?”

李少傑一愣。

這不是......之前範毅參加的那個綜藝裡某位選手的製作人來的麼。

“知道一點,不熟,咋了?”

“......這孫子來上滬以後,傍上了寰美娛樂,嘖嘖,特別囂張。”

房澈咬了咬牙,一看就是被氣的要死。

“啥活都非要想搶一手,挖客戶,詆譭別的工作室,而且......這個B崽子還看的很清楚,詆譭的工作室都是小工作室,惹不起他,只能捱罵。”

“狗日的,那活真就是說搶就搶,而且吧,你如果忍吧,那特麼客戶被搶走一兩個,夠憋氣吧?那等於錢被搶了。”

“如果不忍吧,你還得罪不起他背後的寰美,說實話為這個鬧起來,不值。”

“這個B崽子淨挑優質客戶挖,甚至惡意壓價,一個工作室搶一點,匯聚在一起,他特麼倒是吃的夠肥,說實話,真的有點噁心。”

同行是冤家,這話雖然不全對,但有很大的道理。

爭搶客戶的行為,本身應該算是“正常的商業競爭”。

但如果用這種惡意壓價的方式來搶客戶,擾亂市場規則,只能造成惡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