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陰影裡的兇獸 第65章租住識別(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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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一將無能,累死三軍,若是一頭莽進去,很明顯會受到廣泛的抱怨,甚至是上層領導的責問。
對於這種現象,第五正也只能儘可能的精簡監控的地點,以便能夠安排出更多的排班順序,讓值班的民警能夠得到合理的休息。
以之前所掌握的各種已知資訊,犯罪集團的各個成員大機率是被分散在L市的各處地界的,在這樣的大前提之下,就算整個犯罪集團再怎麼財大氣粗,也不可能為每名成員單獨辦置一套房產。
犯罪集團的各個成員處於臨時租住狀態的可能性極大。
基於這樣的已知條件,放在城西區域的便衣民警,就只需要扼守在各個租住小區的附近就行了。
雖然有些租住房產顯得十分的分散,但只需要將這些小區出入的關鍵入口給把守住,那麼也基本上算是盯梢完畢了。
考慮到各個路口人流量的巨大,在不瞭解犯罪成員特性的前提下,盲目在一旁進行蹲守,很可能會陷入到打白工的尷尬境地之中,就算犯罪集團的成員從他們的身旁經過,也只會被定義為普通的人民群眾。
甚至做的不好,這種廣撒網的監控方式,其實和街頭的監控攝像頭並沒有任何的區別——都是成天盯著街上的人流看,但誰是好人誰是壞人,根本就無從分辨。
對於這樣的情況,第五正也想了很多的辦法,最為重要的,就是去分析犯罪集團在集中犯罪的時候,到底會採用怎樣的行事方式。
首先,他們肯定要規避開各種的監控攝像頭,以及那種必須有門禁才能夠出入的小區。
這樣的地界,是不適合犯罪成員去租住的。
就算基於房源的問題,這樣的小區要去租住,在他們行動的時候,也可能會提前離開小區,前往一處出入相對自由的租住房集合。
也就是說,犯罪集團在選擇租住房的時候,只會更加傾向於便於出入的環境。
如此一來,犯罪集團在城西區域的有效租住範圍就顯得更加的狹小了。
親自參與其中的第五正,為了防止被犯罪成員1號給認出來,他此時已經做了妝容上的改變,不僅換上了一副黑框眼鏡,還將自己的鬍鬚給留了起來。
在這種稀疏胡茬子的渲染之下,第五正此時看起來更像是一名失意邋遢的待業青年。
組員之中的其他人都在各自的區域之中默默觀察著行蹤可疑人員,第五正此行的目的卻有些不一樣,他正在對已知的租住區域進行一次大排查。
這樣的一種排查,並不是為了像海底撈針一般,藉由運氣的加持將犯罪成員1號僥倖的給找出來。
再說了,在不知道犯罪成員1號具體相貌體態特徵的情況下,想要在茫茫人海之中將其給找出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第五正在這些地方搜查,也僅僅只是想要儘可能的瞭解一下這些為數不多的零星租住區的整體特性。
龍有龍道,鼠有鼠道,與整個犯罪集團鬥智鬥勇到現在,第五正對這個組織也已經有了一個天然的熟悉感。
憑藉著這樣的感覺,第五正再將自己給帶入到他們的角色之中,是非常容易與合適的租住環境產生某種契合的共鳴感的。
以那名犯罪首腦的謹慎程度,他選擇具體的租住場所,首先要考慮的,自然是安全感。
這種安全感,又可以細分為出行上的安全感,被追查的安全感,以及躲藏的安全感。
出行的安全感,要求租住地的環境最好方便出入;被追查和躲藏的安全感,則來自於租住地的普通特性,以及四周租客的整體素質情況。
例如說,有的租住地,本身就是一些社會底層人士的混居場所,這樣的地界,天然的就會受到警方的重視。
這樣的地界,好處就是想要混入一個有前科的人,其實並不容易被察覺,四周的人物都是半斤八兩的,就算被警察給普篩一遍,也很容易被遺漏掉。
其不好的地方,就是容易被警察給找上門去,若是被核查人員的心理素質不過關,則很有可能被警察白白撿了一個大功勞。
這種有利有弊的環境,只要善於結合自己組員的具體特性,就沒有什麼是不能夠選擇的。
例如說犯罪成員1號,他就應該是有犯罪前科的人員,若是將他給混入這樣的環境之中,只要他的心理素質不是太差,就極其容易利用這樣的偽裝環境如魚得水。
並且第五正也相信,犯罪成員1號本身的心理素質也是極強的,臨危處置能力也是極強,混跡於複雜環境的可能性也是極高的。
雖然在排查的過程之中,第五正已經暗暗給出了這樣的答案,但誰又知道那名精明且謹慎的犯罪首腦到底是怎麼想的呢?